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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通知(1)

2012-04-26 
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2号),今年我省各高职院校组织的自主招生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安排在5月4日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选拔录取机制的重要体现。各高职自主招生院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局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高职自主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考试期间,各高职院校要积极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偶发事件。要严密考试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考试工作管理,确保201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二、加强考务培训,规范考务管理。各高职院校要抽调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试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干部一律不准参加本次考试监考工作及其他考试管理工作。招生院校要主动联系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共同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并在考试实施各个环节规范管理,确保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履行工作职责,全力维护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各高职院校要通过在考场醒目位置张贴考场守则、考试纪律以及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发放考生守则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的教育,敦促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考试实施时,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处理。各高职院校要建立考试值班制度,提高警惕、注意各方动静,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营利为目的,教唆、引诱、组织考生在考试时违纪舞弊,或串通考试工作人员共同违纪舞弊,要重点防范考生冒名顶替、请人替考、集体作弊,以及考场管理混乱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有违纪舞弊苗头的,各院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杜绝大规模、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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