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过初选审核:
1、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或其指定的机构,按照招生条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通过初选人员名单》(附表三),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备案。
2、初选通过的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由各省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暂时保存,待正式录取时再转给浙江大学。
(四)正式报名与考试录取:
1、在正式报名前,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与初选通过的考生联系,通知并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考生也可直接向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2、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浙江大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政策并结合西部考生的分数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政治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学校统一命题;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
3、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采取差额录取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联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学制及费用
(一)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二年,每年至少在浙江大学集中学习2至3个月。
(二)学员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三)每位录取学员须交纳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3.3万元。其中,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浙江大学联合补助1.1万元/人,考生个人自付2.2万元/人。
联系方式:
1、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社会发展处
电话:010-68502786 传真:010-68502782
2、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
电话:0571-87951776/87951142 传真:0571-87951142
3、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电话:010-68928975 传真:010-68928974
附:暂缺
一、《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习申请表》
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
三、《通过初选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