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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MBA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要求(2)

2012-04-16 
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MBA复试、录取办法及有关要求

  五、复试内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本人须在面试时向复试小组出具成绩单);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具体要求见附件1,普通专业小语种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委托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

  3、体检

  六、成绩评定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专业课笔试以150分计、以90分为合格标准;专业面试成绩以100分计、以60分为合格标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以50分计、以30分为合格标准;外语笔试成绩以100分计,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参考。

  凡以上各项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有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复试小组可在专业面试成绩之外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相关材料在0—20分之间为考生确定加分,并面向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公示。附加分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和录取排名。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以100分计、以60分为合格标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参考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工作情况和政审情况确定。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附加分),MPA、MBA、旅游管理硕士的政治理论成绩加入复试成绩。

  3、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应优先录取,剩余计划从第二志愿考生确定;二志愿考生可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也可按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录取。

  八、其他要求

  1、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提倡专业面试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员成绩的平均分。具体评定方案由各个专业复试小组确定。

  为加强监督,增加评分和复试工作的透明度,各专业在复试之前将复试方法、形式、评分方法等向全体考生公布。在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全体考生公布专业复试成绩。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将全部在研究生教育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在4月25日之前,我校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投诉电话:0531---86180804、86180865;投诉邮箱:pjb@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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