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拟于2012年5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区举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岗位职责相关的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阅卷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评要素包括:仪容仪表、从业理念、沟通协调能力、驻外环境适应能力、岗位职责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与体检和考核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影响聘用者,由我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布之日起5日以内向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政策规定,招聘单位不负责协助聘用人员办理在沪落户手续。聘用人员户口原则上应保留在原籍。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编200031)。
电话:021-64728762(吴昊峥)
电子邮箱:charrywuhaozheng@126.com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