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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加分”引争议(2)

2012-04-01 
“见义勇为加分”引争议 回应:只认可不鼓励

  河南、江苏、广东等地也都在一些法规条例中取消了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内容。前不久,辽宁省修订的《消防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上海市早在2003年就在颁发新的中小学生守则中,首次避开了“见义勇为”;同一年,北京市的学生手册上也规避了“敢于斗争”的字眼。所以,对见义勇为考生可增20分投档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可能把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推入险境。

  其次,一些考生会在见义勇为上造假吗?高考加分与造假如影随形,例如有的考生修改民族,把汉族改为少数民族;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造假,或者在比赛或测试中有替赛、替考现象。高考加分作假所涉考生多来自权势家庭,去年曝光的浙江绍兴一中高考航模加分提出申请的19名考生中,绝大部分都是非权即贵的权势家庭子女,“三模三电”加分项目因此被戏称为“权势家庭子女俱乐部”。在造假上永远不要低估一些人的想象力,见义勇为考生增20分投档,也许有的考生和家长就会打见义勇为的主意,如来一个自导自演的见义勇为,有关部门如何规避造假行为,从而保证高考的公平公正性?

  再次,见义勇为是应该鼓励的行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自强不息等同样是优秀的道德品质,可是有关部门为何对见义勇为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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