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录取
今年的录取批次定为:
其一,提前录取——包括师范教育、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艺术类。其中师范教育和普高艺术类不得兼报。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采用不填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先划定艺术专业合格线,后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
其二,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统招和择校二个部分)。
其三,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类学校。考生最多可填报统招志愿3个(其中包括1个艺术类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还可选择2个专业及专业服从。
其四,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考生各批志愿均未录取时,市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未完成计划的学校采用向线上落榜生征求意见与适当降分相结合办法,组织录取。
今年加大了对贫困生的帮扶力度,除继续在普高、职中发放助学金,开展资助贫困生行动,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费外,市区高中录取的计划内择校生,如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苏州市区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且在2011年5月21日到8月21日之间享受救济政策的,或持有苏州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将免收择校费。
【关键词】加分政策
今年的加分政策为: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关键词】实验班及民办高中招生
高中举办的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实验班继续招生。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办指导下招生,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招生时可采取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批录取,又可自主招生,将原来的分散录取改为集中录取,第一批投档时间在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投档时间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