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校外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外校,但需调剂到电子科技大学。
我校原则上均不接受校外调剂,个别专业确需校外调剂的由学院向研究生院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研究生院将调剂信息发布在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接收校外调剂学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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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学院 |
接收专业 |
接收条件 |
00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071006神经生物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生物物理学 |
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
011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100M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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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25200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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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外国语学院 |
注:除以上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校外调剂。
要求:(1)考生登录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如学校同意接收将在48小时内手机短信通知考生,未收到通知表示学校拒绝接收,考生可再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2)校外调剂考生可凭原单位体检表不再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但我校认为确有必要再次体检的除外。(3)调初试试卷时间统一在全国调剂录取结束后(5月上旬),以考生在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上确认的调剂录取结果为准,无需发送“调卷函”(个别学校特别要求发送的请传真至028-61830153-115),教育部要求调入单位不将是否收到初试试卷作为是否拟录取的依据。(4)校外调剂考生如果同时被几所学校拟录取,我校将自动取消上报该考生,并按第(3)条向调入单位寄出初试试卷。
注意: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只需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系统,不需登录全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校外调剂到我校只需在全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1次,以后也只需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系统。
六、上报录检
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
2.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3.拟上报考生经公示、教育部5月底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
5.自筹调档: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新生必须在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5月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调档地址为考生复试时所确认的档案地址,如有特殊说明请直接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委培协议: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须在9月1日前将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科(yz.uestc.edu.cn“资料下载”,除研招办签字盖章留空外,其他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6.6月学院研究生科发放录取通知书(快递),邮寄地址为考生复试时所确认的通信地址,如有特殊说明请直接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
七、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八、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153-112,邮箱:yzb@uestc.edu.cn。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028-83202237(沙河校区)、028-83202277(沙河校区)、028-61830237(清水河校区),邮箱:jjs@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