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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破题四步法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0名潍坊市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招聘职位及专业
交警外勤职位85名:公安专业40名,法律A专业20名,法律B专业25名。
交警普通管理职位15名:交通工程设施岗位6名,文秘专业2名,新闻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3名,美术专业1名,法医专业1名,财会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校毕业生。
(五)报考公安专业的,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报考其他专业的,应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山东省潍坊市常住户口。其中,报考法律B专业的,应为山东省委组织部、潍坊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现在潍坊市工作),山东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http://www.reader8.net/
(八)现役军人和山东省潍坊市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公安(分)局事业编制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九)聘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分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两次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月6日—8日。
查询时间:2011年1月7日—9日。
具体方法是:
1、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根据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http://www.reader8.net/
3、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2011年1月7日—9日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1月13日—15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公安专业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5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计划数根据聘用主管机关需要适时另行招聘;其他专业最终报考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其相应核减的聘用计划数,经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
调整到其他专业,具体情况网上另行公告。
4、交警外勤职位法律B专业的报名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1年1月7日—9日到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山东省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一并提供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目测。进入面试(现场技能测试)范围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目测。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以上材料在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审验无误后当场退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目测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资格审查或目测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现场技能测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和目测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