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报考省节能监测中心节能监测技术工作岗位的笔试考试中含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9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笔试地点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及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首先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其次是如果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准予进入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7日。
面试地点:贵州省能源局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面试成绩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3、试讲(实践操作)
报考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职位的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还必须进行试讲。如果单个岗位参加试讲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准予进入试讲,但应聘人员试讲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范围为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的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约20分钟的课件。http://www.reader8.net/
报考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教师职位的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还必须进行实践操作。如果单个岗位参加实践操作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准予进入实践操作,但应聘人员实践操作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实践操作内容为车床现场基本操作。
试讲(实践操作)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9日,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在贵州能源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和试讲(实践操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试讲(实践操作)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http://www.reader8.net/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仍在读未毕业的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0年11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能源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能源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省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6891441监督电话:0851-6891034
六、未定事宜,由省能源局商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