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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简章(1)

2010-11-25 
读书人导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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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人员的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10年以前(含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西安市辖区参加农村与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的人员;

  4、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2日—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早上9:00--下午14:00)

  2、报名地点:西安市人才市场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一层(含光路与南二环交界向西200米路北,乘车路线:K631、411、216、308、608、游7、32、218、五龙专线、二环环线(人才市场站)下车即到)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已就业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对岗位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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