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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济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010-11-19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2日—23日。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0年11月22日—23日

  2、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可兼报一个镇(街道)卫生院的相应岗位(兼报结防所护理专业的不可兼报其他岗位)。考生报名,首先登陆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下载《准考证》、《2010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各打印一式一份由本人签名,报名时提交。同时将带个人基本信息、照片的《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ysyzp@126.com。

  4、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尚未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参加我县“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报名须提交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如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报名时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信息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5、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笔试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1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内容。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为医学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按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时兼报镇(街道)卫生院的,按1:3的比例未能进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面试范围的,按笔试成绩和报考专业,可参加兼报镇(街道)卫生院进入面试人员的竞争,但不得突破1:3的比例。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在享受加分政策期限内,笔试成绩加10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持有执业医师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的笔试成绩加1分;只报考镇(街道)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实施加分后笔试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面试

  面试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报考县文化馆的考生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单独组织专业面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三)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报考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如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不能都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时,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http://www.reader8.net/

  五、考核和体检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查。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如拟递补者总成绩为本单位最后一名,其总成绩低于前一个名次考生总成绩90%的,则不予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进行公布。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参考用书推荐《山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监督电话:84232565(县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8423896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
  2010年度济阳县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表一)
  2010年度济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汇总表(表二)


  济阳县委组织部

  济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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