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法律责任
第一节 国际责任的构成
一、国际责任概念:国家因违反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体是国家。
二、国际责任的构成
1、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2、国家不当行为的要件:
A.归因于国家。&考&试大$国家行为、授权行为、代表行为、支配行为、越权行为、叛乱运动的机关行为、共同行为
B.违背国际义务: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三、排除不当性的情况
A.同意
B.对抗与自卫
C.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D.危难或紧急状态
第二节 国际责任的形式
1、方式:可单独采用,可同时采用
A.终止不当行为
B.恢复原状
C.赔偿:广义包含恢复原状、经济赔偿、道歉等
D.道歉
E.保证不再重犯
F.限制主权
第三节 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一、国际刑事责任问题:双罚制
1、国际犯罪
A.禁止侵略
B.禁止建立和维持殖民统治
C.禁止奴隶制、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
D.禁止大规模污染
二、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赔偿主体:
A.国家责任制度
B.双重责任制度
C.营运人赔偿
第四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第一节 领土
一、领土和领土主权
1、领土构成:由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组成
2、领土主权:所有权、领有权、排他的领土管辖权
3、 领土主权的限制:共管、租借、国际地役、势力范围
4、 河流制度:内河完全管辖、界河协议共同管辖、多国河流非沿岸国未经许可不得航行、国际运河一般对所有国家开放
二、领土的取得方式
1、传统方式:先占、时效、添附、征服、割让
2、现代方式:殖民地独立方式、公民投票表决方式
三、边界和边境制度
1、条约划定边界步骤:定条约、立边界、制文件
山脉为界依分水岭;可航行河流为界依主航道中心线;不可航行河流依河流中心线
2、边境制度
A.界标的维护:共同责任、通知、修复、重建
B.边境土地的使用:不损害对方利益
C.界水利用:平等航行权、不损害邻国利益
D.边民的往来:通过有关法规及双方协约规定“特殊的方便”
E.边境事件的处理:协议或通过更高级别的外交机关进行交涉和处理。
四、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1、南极地区
A.只用于和平目的
B.自由和科学合作
C.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D.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
E.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
F.建立南极协商会议
2、北极地区:北冰洋适用海洋法规定的原则和制度,大部分为公海
第二节 海洋法
海洋分为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航行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国际生活经验底区域等。
一、内海有关制度
1、领海基线:两种算法
A.正常基线:低潮线为作基线
B.直线基线:最外缘若干适当基点用直线连接而成
2、内海:有完成支配管辖权,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进入
3、 港口制度:
A.进出港口:提前一周申请、24小时前报告
B.航行停泊
C.根据国家领土主权原则对位于其港口的外籍船舶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