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金融危机已演变为全球经济动荡,经济衰退,企业破产,失业和贫困在不断蔓延……一场空前严重的金融风暴,正在考验着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
四、警惕违法用地卷土重来
随着中央和地方保增长、扩内需政策的推出,各地政府对建设用地大开“绿灯”,用地热大有卷土重来之势。海南国土资源部门表示,今年将全力服务扩大内需的重点项目建设,对一些重点项目审批启动“绿色审批通道”。山东省最新出台政策,对新增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给予支持,重点项目将给予办理先行用地手续。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也决定加快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先行用地。
谨防违法行为反弹
有关人士指出,由于4万亿元投资计划多数涉及基础设施、环保投资、民生建设等项目,因此2009年全国土地划拨出让的规模和速度都会快速上升,可能会带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快速增长。正如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所说,“两年4万亿元的投资所带来的土地市场环境的变化,让2009年土地市场管理的要求更加急迫。”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提到,今年中央和地方新增投资力度大、范围广,土地需求上升,如果监管跟不上,违规违法用地可能反弹,对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形成冲击。如果违规违法用地不能有效遏制,一批干部要倒在耕地红线上。
在前几年的宏观调控中,让人触目惊心的土地违法案件并不罕见。2006年,浙江掀起的针对新开工项目的“清理风暴”,就查出全省198个新开工项目“存在问题”,被“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再向前追溯,占用数千亩土地,其中大部分为耕地,却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铁本公司钢铁项目,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先行用地需依法合规
允许先行用地并不是放任不管,在保增长的同时,还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违法用地行为回潮。记者注意到,从中央到地方,在积极努力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等建设的同时,也不断提升监督管理能力,确保用地依法依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浙江此次实行先行用地时已在未雨绸缪,如在进行先行用地审批时要求县级政府和建设单位作出相关承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先行用地征地补偿和安置途径的说明;建设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资金的凭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先行用地的证明或签订的征地协议书等。
另外,从今年起,浙江省正式启用新版本的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对于今年1月1日以后的供地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在该监测系统的相应功能模块上录入并审核后,将自动发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并在此基础上实施跟踪监管。
确保严守“四条线”
记者获悉,面对既要主动服务扩大内需又要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的挑战,今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将严厉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监督地方政府把握政策界限,确保保障用地的重点放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灾区恢复重建等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监督地方政府依法严格规范管地用地,严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计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四条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做到农地农用,农地农民用。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防止只占不补,多占少补或者占优补劣。严格用地标准,切实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杜绝项目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反弹,防止一些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伺机搭车用地。
按规定,从今年起将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达标,违法占用耕地超过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15%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严格监管是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责所在”,徐绍史指出,要避免以保发展为由弱化监管。此时更要强化监管,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做到对违规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格违法问责。
五、危机中,社会稳定考验政府执政能力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益显现,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失业人员增加,返乡农民工明显增多,不稳定因素也在积聚。中国经济能否渡过危机,不仅取决于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是否及时得当,而且取决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这一实践中的难题,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
2008年9月,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的一家纺织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因企业经营不善,拖欠业务单位材料款及银行债务近2000万元,拖欠近140余名工人工资100余万元,无力偿还。
其间,张某先后两次将公司500万注册资金抽逃至个人名下,并于9月28日出逃。之后,该厂工人及业务单位150余人到厂内讨说法,并到市、区政府上访。掌握这一信息后,武进区高度重视,区法院立即查封该公司资产,司法、信访等部门妥善做好工人的安置和教育疏导,区公安经侦部门则以涉嫌抽逃出资罪对张某上网追逃,并于10月21日将其抓获归案。
这是一起典型企业主“弃厂避债”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而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类似的事件在各地不时上演。
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严峻挑战,政法维稳工作也面临着巨大难题。记者在各地调查了解到,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稳定的负面传导效应已逐步显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劳资、借贷等债务纠纷增多。一些企业破产倒闭,下岗职工增加,甚至出现企业主弃厂避债,引发职工上访等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滞留城市的农民工生活无着,给城市管理带来新的难题,返乡农民工失去务工机会,又会对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挑战。
二是经济领域的困难带来新老矛盾叠加。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诸志洪指出,当前形势下,可能出现经济领域新矛盾与老矛盾、经济领域矛盾与其他领域矛盾相互交织影响的复杂局面。涉及农村征地、城镇拆迁、国企改制、出租车司机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仍比较突出,非法集资、大学生就业、医疗保障等诱发矛盾的因素也在增多。特别是社会心态复杂,一些人心理失衡,偶发事件引发的直接利益和非直接利益冲突,容易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
三是社会治安的压力增大。江苏省南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邵怀德认为,受经济大环境的负面影响,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等案件、多发性侵财类案件以及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将更加突出,同时个人极端事件可能增加,新型犯罪、智能犯罪也将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
四是国家安全形势复杂。境外反华势力对我国社会稳定的挑战依然严峻,他们会借助互联网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攻击抹黑我们的制度。另外,一些地方的个别事件、案件,容易被别有用心的敌对分子所利用,进行炒作扩大。
正是如此,各级政法维稳部门纷纷出台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保障百姓切身利益,帮助企业度过“寒冬”。
公安部近期派出多个督导小组奔赴各地,了解关于当地社会稳定的情况,督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公安部要求督导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准确掌握社情民意上,密切关注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下岗失业、群众生活困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诉求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常州市武进区先后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的意见》和《关于妥善处理“弃厂避债”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意见》,对全区范围建筑、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专项排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工资支付情况等,并将拖欠数额较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在各镇及有关部门建立了50万元的“欠薪应急支付保障基金”,以满足对欠薪工人的应急支付。
河南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各级党政决策部署的一项“刚性门槛”。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信访评估,或在信访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预防腐败:为保增长构筑“防火墙”
第四检查组奔赴内蒙古、第十四检查组奔赴湖北、第十六检查组奔赴广东、第二十四检查组奔赴甘肃……
近期,中央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揽子计划”,为严防腐败发生,早在2008年11月,中央就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24个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央新增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然而,一些地方传出来的消息的确令人不安。据悉,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严格控制修建政府办公楼,而记者前不久在江苏省灌南县采访发现,投资上亿元的所谓惠民工程———市民文化中心,建成后却是县政府豪华办公大楼。“惠民工程”成了该县违规修建机关办公楼的幌子。
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指出,基层一些地方确实有个别人胆大妄为,把中央下拨的惠民资金挪用乱花,甚至拿去为亲戚谋私利。对于这种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对全区今年投入的71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全面跟踪监督检查,严格防范大投资中产生违规违纪或腐败现象。
为推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中央纪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各地区各部门迅速召开有关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加深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20余个中央部门在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中承担着重要任务。据了解,这些部门普遍会同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成立了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下达投资计划、投资预算、拨付资金和项目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审计署及时向全系统下达了对新增中央投资开展审计的任务,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
同时,各省区市及时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绝大多数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派出专项检查组对省直有关部门和所属市县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体系,把监督检查工作层层落实到了部门、单位和个人。
2008年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为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有效实施提供纪律保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规定了管理、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强化监督等的责任主体,并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中央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使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了中央检查组的主要职责、具体任务和有关工作程序。
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安徽、重庆、甘肃、云南等省区市出台了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天津、江西、湖南、广西、青海等省区市制定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海南省出台了中央投资项目问责暂行办法;四川省制定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方案。
根据统一部署和安排,24个中央检查组已于去年12月初全部到达被检查省区市。项目现场考察、查阅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各检查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多种形式,对重大项目投资方向、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土地环保审批及招标投标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省区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迅速把新增中央投资计划转发或分解到市、县及项目单位,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驻地检查、工作组稽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驻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所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在参与中实施监督,积极开展检查工作。
一些省区市也派出专项检查组,对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本地区确定的新增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汇总的情况显示,目前尚没有发现中央投资在使用方向上出现违规行为.
3COME考试频道为您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信息在http://www.reader8.net/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