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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精华笔记1(1)

2009-02-04 
民法

    民法总则理论

  基本原则:公平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禁止权力滥用

  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理论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合法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支配权: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权利、智力成果)

  请求权: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不限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诉权的基础。

  抗辩权: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形成权:单方行为,不得附条件,已经行使不得撤销,适用除斥期间。典型的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法定抵销权、遗赠的接受与拒绝、选择权、债务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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