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项选择题
刘畅今年15岁,在老家和同学吵架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同学捅成重伤。事后,刘畅怕被抓获,就来到北京的姨姨家“避风”。
姨父看其神色不对,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刘畅一直不肯说。后经过姨父教育开导,刘畅终于答应第二天早上让姨父陪伴去自动投案。晚上,姨父怕刘畅第二天反悔,就主动通知了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到达时,刘畅正在床上睡觉,他没有反抗。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畅构成自动投案
B.刘畅不构成自动投案
C.刘畅不满16周岁,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D.如果处罚刘畅,因其不满16周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可参见最高院关于自首的相关司法解释: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这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这么灵活操作的,你可以理解为公安机关给罪犯家属的一个面子.刘畅已答应第二天早上和姨父-起去投案,其并未逃走,因此仍应认定为主动投案。 A正确。
刘畅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根据刑法第第十七条2款,即使刘畅15岁,也要负刑事责任。
D错误,其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是“可以”。其二,按自首就能对甲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自动投案并不完全等同于自首,还要对司法机关如实招供自己的犯罪事实,而这个题干并没有交代刘畅招供犯罪事实的情节,当然不要选D。
2.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
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D.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是关于刑法法条(55,57,58)的简单考察,
A项用词明显错误,是“应当剥夺”,而不是“一般剥夺”;
B项也不严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选项C,对于拘役不能假释,只有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才能假释,选项C也错误。
只有选项D表达正确。
附录法条: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3.单项选择题
某政法大学的校园里 长久流传着这么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一女学生为了去和一位心仪已久的男生傍晚约会,骑着自行车在校园大门前遭遇车祸,不幸香销玉陨。此后校园里就有谣传:说有人经常在夜晚看见一穿白衣的长发女子、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飘逸游荡,逢人便焦急地问:“几点了?”
在一个迷人的夜晚,一对恋爱中的男女学生在校园里的林荫道上散步,突然,在他们身后出现一白色的身影,二人一回头,发现一白衣长发女子骑着自行车飞掠而过,同时猛的伸出一只手拽掉女学生左耳的一只金耳环,然后飞快逃离。女学生的左耳顿时鲜血淋漓,后经鉴定:女学生左耳被撕裂,造成缺失一半。类似情况在校园内发生多起,一时间校园内人心惶惶……不久“女鬼”被警察抓获。
请问:“女鬼”构成何罪( )。
A.抢夺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B项,很简单,女学生左耳被撕裂,造成缺失一半,应属于轻伤,符合二○○五年六月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十一条第(3)项的规定,应以抢劫罪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十一条: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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