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复习真题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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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调解,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能把调解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但可以把调解作为结案的方式
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但不能把调解作为结案方式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D.行政赔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
答案:C
解析:不适用调解原则。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不能把调解作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也不能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一种方式。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对双方所发生争议的标的具有处分权,即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标的,可以互谅互让,互相妥协,可以退让或者放弃。《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 )。
A.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要求原审人民法院改判
C.裁定撤销原判决
D.依法改判
答案:D
解析:依法改判。即二审人民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变一审判决。
8、某县土地管理局批准了黄某的建房申请。黄某的房子建好后,县水利局认为系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拆除。黄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以县水利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黄某的起诉后,对于县土地管理局在诉讼中的地位应当( )。
A.应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应当追加县土地管理局为被告,并通知其参加诉讼
C.应当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应当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以证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可能成为第三人的主要有: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受害人;2)在由行政机关对著作权、专利权、房地产及各种资源的确权案件中主张权利者;3)作出互相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两个行政机关,其中超越职权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9、某县工商局与物价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对甲企业共同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来该行为因缺乏事实根据被人民法院撤销。甲企业于是申请国家赔偿,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有权要求县工商局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B.甲企业无权要求县物价局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C.甲企业要求县工商局承担赔偿义务的,县工商局应当先予赔偿
D.甲企业可以同时向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县工商局和物价局要求赔偿
答案:B
解析: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致害行为时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该机关必须受理。因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金额大小如何分配,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在致害行为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大小协商解决。
10、治安联防队员甲夜间巡逻,将在街上游逛的公民乙带进联防办公室询问,并将其殴打致伤,乙某所受的损失由( )赔偿。
A.由甲自行负责
B.由乙自行负责
C.由乙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D.在国家赔偿后,应向甲追偿
答案:D
解析: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