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考频道 > 高考资讯 >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流程(2)

2008-12-09 
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测试成绩评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委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选聘。

  附件:

  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批准可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1、北京大学3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清华大学31、南京理工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32、河海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33、南京农业大学

  5、北京理工大学34、中国药科大学

  6、北京科技大学35、浙江大学

  7、北京化工大学36、厦门大学

  8、北京交通大学37、山东大学

  9、北京邮电大学38、中国海洋大学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9、武汉大学

  11、中国农业大学40、华中科技大学

  12、北京林业大学41、华中农业大学

  13、北京中医药大学42、湖南大学

  14、中国政法大学43、中南大学

  1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4、中山大学

  16、中国地质大学45、华南理工大学

  17、南开大学46、四川大学

  18、天津大学47、西南交通大学

  19、大连理工大学48、电子科技大学

  20、吉林大学49、重庆大学

  21、哈尔滨工业大学50、西安交通大学

  22、复旦大学51、西北工业大学

  23、同济大学5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4、上海交通大学53、长安大学

  25、东华大学54、北京工业大学(*)

  26、华东师范大学55、首都师范大学(*)

  27、上海财经大学56、北京工商大学(*)

  28、南京大学57、北京物资学院(*)

  29、东南大学58、北京联合大学(*)

  以上带(*)的院校为经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只限在北京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

  其他均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是否招收北京籍的艺术特长考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