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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重庆市合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2)

2008-11-27 

  (三)面试
  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名 额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 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 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成绩,以此类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专业科目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 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 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有关岗位要求,按规定程序完善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2009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仍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 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录重庆市合川人事人才信息网(www.hcrsj.gov.cn)查询。

  附件:
  1.合川区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2.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重庆市合川区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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