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句来说,一旦解决了句子结构,就基本上可以开始着手中文的措辞了。辜鸿铭是中国历史上外语水平最高的人,关于他的生平我们就没有必要详述了,但毋庸置疑的是,英语是他的母语,所以他的英语句子是非常值得借鉴的。林语堂先生就毫不掩饰对他的景仰,甚至不愿将自己的作品和辜的书摆在一起,而单独为他开一个专柜来珍藏。在他看来,辜老不仅是造诣高,在对话题和用词的选择上更是品位超凡。林先生特别注重对知识的品位,用他在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中的一句话来说就是:
“The aim of education or culture is merely the development of good taste in knowledge and good form in conduct.”
==《月亮和六便士》语句浅析==
先简单地了解一下这部作品的主旨(纯个人观点):一个循规蹈矩、衣食无忧的中年男人,突然抛妻弃子、离家出走,在基本的生存问题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用一种最极端的方式开始了他几乎从未接触过的绘画生涯。他死后,其作品成了传世之作,作者带着读者一起进行追忆和反思。在我看来,毛姆至少想通过小说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认同和钦佩,而不是客观地记述,更不是反对和嘲讽。他在暗示和鼓励读者放弃一切可以放弃和不能放弃的东西,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有了这个感情基调,我们再来欣赏其中一些漂亮句子的构成和用词,看看是否能学到东西。(注意:该作品的各种中文版本风格基本一致,但翻译水平却并不一定能准确传达原著精神,所以如果有兴趣的话,读者应该参考中文版,自己进行再翻译。)
1. It may be that you do not like his art, but at all events you can hardly refuse it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
先说一句题外话。这句话中的do not没有合写成don’t,是一种写作规范。同样,在我们平时的标准化考试中(比如托福、雅思),写作的时候最好不要缩写,而应该尽量把单词写全,比如 It’s clear that it won’t work. 这句话没有错误,但最好写成 It is clear that it will not work.相对规范一些。当然这主要是针对比较正式的文体,而如果是引用或者以口语形式来写,那就无所谓了。
从这句话的行文可以看出,作者倾向于用某种句型来代替人作主语的口语化风格;用at all events 表达“无论如何”而不是用某个单个的词。后半句话的理解有一个小难点,即“refuse it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需要注意的这个 it 实际上指的是前半句中提到的 his art,它是refuse的宾语。同时,后面的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 也是refuse的宾语,即可以看成一个简单的 refuse sb. sth 或 refuse sth. sth.的形式。字面解释为“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却(无论如何)无法拒绝(它)献出自己的兴趣。”但这显然不是通顺的中文,可以简单地翻译为“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对它不感兴趣。”这个翻译虽然基本通顺,但却十分绕口,而且没有注意原句中的一个词 tribute,它的使用表示作者不是在简单地描述一个东西能引起人的普通兴趣,而是把它升华到艺术层面,表达对艺术家及其作品的仰视。所以,想要把这个词翻得很传神是十分困难的,我也想不到更贴切的译法,而且要求既准确又简洁……希望得到高人指点。
2. He disturbs and arrests.
这是紧接上文的一句话,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是,他(即这位艺术家)让你无法平静,并紧扣你的心弦。一个 disturb 就形容出让人“坐卧不安”的那种无形的影响力,而用 arrest 来描绘“牢牢吸引”的感觉则更是精彩绝伦。真正优秀的作家,其功力并非表现在用词的复杂和深奥,而恰恰相反,是用简单的词表达出深刻到位的思想。
3. What chance is there that any book will make its way among that multitude? And the successful books are but the successes of a season. Heaven knows what pains the author has been at, what bitter experiences he has endured and what heartache suffered, to give some chance reader a few hours relaxation or to while away the tedium of a journey.
这段话并不难理解,主要表达作者对从事文学创作的感慨。他将自己的唏嘘和无奈寄托在几个单词的搭配中,这可以给我们在写作时选择用词带来一些启发:介词at 和名词pain,动词endure和名词experience,动词suffer和名词heartache。
另外,一个简单的 chance reader,就表达出“偶然读到这本书的读者”,即——作者可能付出了毕生的心血来完成一部作品,但天知道某个读者会不会在闲得无聊的时候才随手拿起他的书来翻翻呢。这是文学工作者最不想面对的事实,但它就是事实。
最后,来看看这个 while away,它可以表达“消磨”,从小接受应试教育长大的学生,有几个还注意过 while 可以当动词用呢?
4. She has a tongue of scandal.
很明显,可以翻译成“她是个津津乐道于(别人)丑闻的人”,也是这方面的“长舌妇”。英国的作家很喜欢用名词来对一个事物进行定性,而不是直接使用形容词,这里毛姆通过写一个人的tongue 来描绘其性格,可以说也符合这种风格。另外,一些小词的精妙使用也能表现出他作为英国作家的细腻,比如他用 " rosy face" 来形容一个人“脸色红润”,这个rosy 给人感觉栩栩如生,也许高水平的人觉得很平常,但我作为一个初次接触到这种用法的读者,却觉得如获至宝。
5. ... ...I saw its ordered happiness, but a fever in my blood asked for a wilder course. There seemed to me something alarming in such easy delight. In my heart was a desire to live more dangerously.
这是作者在看到安居乐业的空虚表象之后发表的感想,比较玩味的是 "ordered happiness" 和" wilder course"的使用。再一次,我们看到了简单定语和名词进行搭配的用法,他想要表达什么呢?通读完全句之后,我们可以试着进行理解:
ordered happiness:循规蹈矩的生活所具备的幸福
a wilder course:较为放任的生活道路
但是,要想和原文一样只用简单的两个词表达确切的意思,却几乎找不到头绪。还是请大家给出自己认为最好的翻译。
6. I was more interested than distressed at the news.
这句话的原文记得不是太确切了,但前面的六个单词应该没错,后面的at the news是我自己加的,为了给出一个语境。上面的五个句子,我们感受到的是英文表达的巧妙和汉语翻译的难度,似乎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局面。但这一句话,我们可以运用汉语的一个特点——灵活断句,来解决这个句子的翻译(这是我看过的一个版本的译文,觉得比较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
“听到这消息,我不悲不伤,反而觉得好奇。”
两个逗号和一个“反而”,就游刃有余地解决了more...than...的翻译。
7. They are of the earth, and yet apart from it.
由于没有上下文,所以只能先看给出的翻译:
“它们属于大自然,又脱离了大自然。”
从原文和译文的对比,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介词的理解和汉语措词的把握。这大概可以让一部分读者想起以前学过的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的用法和翻译。
8. The world is quickly bored by the recital of misfortune.
这句话的理解是很容易的,翻译也不难,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要译得太正式,也不要拘泥于字面。尽管是文学作品,但也不一定要“文绉绉”的,那只会让人读起来不舒服。我们可以把它理解翻译为:
“要是总把不幸的遭遇挂在嘴上,世人很快就会听腻。”
这句汉语看似普通,但它的处理还是比较讲究的——把world翻译成“世人”而不是“世界”;把bored翻译成“听腻”而不是“无聊”或“厌烦”;把最后的misfortune放到前面来说,调整了汉语表达的语序。这些都是译者功力的体现。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词,那就是 recital,我们从刚开始学英语就知道recite是“背诵”的意思,如果这里也照搬的话,那简直是灾难。而让人欣慰的是,我们的同胞中有人能把它稍加几个字翻译成“挂在嘴上”,看似随意地处理却让读者心里觉得一阵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