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报关员考试 > 复习指导 >

报关员编码辅导之第三、四类类注章注(1)

2008-11-03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 品目02.09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
  (二) 可可脂、可可油(品目18.04);
  (三) 按重量计品目04.05所列产品的含量超过15%的食品(通常归入第二十一章);
  (四) 品目23.01的油渣或品目23.04至23.06的残渣;
  (五) 第六类的脂肪酸、精制蜡、药品、油漆、清漆、肥皂、芳香料制品、化妆盥洗品、磺化油及其他货品;
  (六) 从油类提取的油膏(品目40.02)。
  二、品目15.09不包括用溶剂提取的橄榄油(品目15.10)。
  三、品目15.18不包括变性的油、脂及其分离品,这些货品应归入其相应的未变性油、脂及其分离品的品目。
  四、皂料、油脚、硬脂沥青、甘油沥青及羊毛脂残渣,归入品目15.22。
  【子目注释】
  子目1514.11及1514.19所称“低芥子酸菜子油”,是指按重量计芥子酸含量低于2%的固定油。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