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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及录取问题全面解答(2)

2008-10-02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队(武警)院校只招收军检、面试和政审合格的二十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注明女生外,均只招男生。

   焦点:填报志愿有调整

  今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还做了两个方面的调整。

   (1)调整了普通类招生志愿设置方式

  为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今年辽宁省普通类第一批本科a段、第一批本科b段、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专科(高职)批次中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征求志愿设置: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a段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每个批次(段)后设批次(段)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表内。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2)调整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

  2008年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分三个批次: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7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不设批次服从志愿;第二批包括其它普通本科院校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最后为艺术类(高职)院校批次,设2个院校志愿和一个批次服从志愿。第二、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1个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各个批次的院校。

  焦点:高考志愿的设置

  今年辽宁省高考志愿设置如下:

   ◆普通类(文史、理工)

  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a段设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学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校其他专业志愿栏。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系科、专业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普通类的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志愿栏下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批次其它院校,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文史、理工)

  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均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和无条件服从志愿;专科高职院校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志愿和1个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四个批次的院校。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体育类(文史、理工)

  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录取院校均设1个有序志愿、两个平行的参考志愿;三批本科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后设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填报体育类提前录取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焦点:各类考生录取政策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史或理工类专业

  本科艺术类院校(专业)均在提前批次录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因此,除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专业)外,艺术类考生均可兼报。录取时,考生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优先。   如果艺术类考生没取得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或已取得艺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但不想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了,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只要不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只填报普通类院校专业志愿,就不会影响普通类院校的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可降分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本、专科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可在辽宁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适当降分录取,但本科不得低于80分、专科不得低于60分。   定向就业招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生源面向全省。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招生院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招生院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只录取有定向就业计划志愿的考生。

   艺术特长生在提前批次录取

   2008年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3所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收艺术特长生试点工作,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暂不参加试点。对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写《辽宁省普通高考自主招生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在提前批次录取。   军队(武警)院校招生不是全有军籍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队(武警)院校只招收军检、面试和政审合格的二十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注明女生外,均只招男生。

   军队(武警)院校的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进行。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队(武警)院校录取时有的执行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有的执行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2008年辽宁省招生计划中有说明)。

   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收的学员无军籍。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国防生录取在提前批次本科进行

  国防生的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进行。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是军队在地方大学设立的国家定向奖学金。国防生在完成规定学业的同时,须参加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的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报考国防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报考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自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9月1日前);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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