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嘟小题大作二三事
“小题大作”原是科举考试的用语。当时以“四书”文句命题的称“小题”,以“五经”文句命题的称“大题”。若以做“五经”文的方法去做“四书”文,就称小题大作。后指拿小题目做大文章,比喻过分渲染小事,或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处理。
有时候看到嘟的一些表现,非常夸张,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小题大做。但又一想,人家小屁孩儿才几个月,根本不会考虑那么多,这可能是人家的一种“客观”表达呢。
凌波微步,走!
记得我小时候刚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喜欢的不得了,每天放学第一件事就是骑车,有时候和哥哥一起出去,还想让他坐我车上呢。嘟更是如此,刚学会翻身就老是让人时刻防着,刚学会咿呀就老是自言自语,刚学会站就不喜欢坐一会儿,刚学会拍手就老是敲桌子打地板……自从嘟学会站和熟练迈步之后,这种重复练习更是无以复加。
嘟开始不喜欢在大人身上坐着,似乎也不好好站着,他爱上了走和跳。无论姥姥还是妈妈,都想让嘟在大人腿上坐着老实会儿,但他往往是小腿儿一蹬,从你身上蹭下来,站在地上玩、跳,或者扶着你的手走到别处。特别是现在,穿着棉衣棉裤,坐着不舒服,爬也不好施展,就特别喜欢走。有一次我陪嘟玩小车,他好像特别兴奋,去抓远处的小车,步子小但走的极快。我扶着他快步跟着,用手托着他的肩膀,他更是“如虎添翼”,小脚一点一点,一会儿就到了小车的跟前。过了一会儿,菜香传来,嘟又噌噌噌走到厨房,冲着炒菜的姥姥笑,这阵势,走路带风嗖嗖的,比妈妈都厉害,似乎只有段誉的凌波微步才敢媲美!不过,嘟这都是跟好玩的、好吃的紧密相关。
饕餮大餐,吃!
自从开始吃辅食之后,嘟就喜欢上了多口味的水果、蔬菜、鸡蛋和肉肉。
吃水果的时候,嘟喜欢自己拿,把手弄的黏黏的,香蕉是允许的,苹果就不行。吃苹果我一般抱着嘟,让他靠着我,然后用小勺铲细细的果泥给他吃,我则从苹果的相反方向吃另一半。有时,他很想自己拿苹果吃,但我坚持拿着喂他,他看斗不过我,就用小手使劲拉我拿苹果的手,往他嘴里送;有时,他吃完了一口,见我移动苹果,以为是又给他吃,却眼巴巴的望着苹果绕过他的嘴,被妈妈吃了。当勺子印覆盖小半个苹果的时候,我的一半基本也吃完了,嘟也就吃饱了,于是我把整个苹果消灭掉。
当然,嘟最喜欢的还是啃鸡腿。对小孩子来说,肉可不敢吃太多,更不能吃“大”块儿被卡住。于是,嘟爸忍痛割爱,自己吃肉,把骨头留给嘟。为了开发右脑,嘟爸故意把骨头递给嘟的左手,他拿起来就往嘴里塞,啃了一阵子,好像觉得左手不够舒服,他就飞速转移到右手,接着啃啊啃,吃的真叫一个香!有了第一次,以后每次啃大骨头、吃鸡,都少不了嘟的一份——骨头,你要不给他,他就用那渴望的、望穿秋水的眼神看你,直到你投降。
我想你了,抱抱!
每天下班回家,在开门的瞬间,我都会想象嘟正在做什么,然后印证一下。其实,答案只有一个——嘟在看我,开门这个人,对着我笑。
无论是姥姥抱着,还是坐在地上玩,嘟都会非常开心地笑着,不顾一切地扑向我——唉,仔细想想,好像还从来没有谁这么重视我。然后我换鞋。换鞋的时候必须看着他,跟他说话,逗着他。这个时侯我最怕鞋上拉链死活打不开,或者鞋带突然系成死扣,都是很要命的。因为这时候的嘟最没有耐心,晚5秒钟就会眼泪汪汪,很让人心疼的样子。
如果那天还穿着大的外套,我需要脱下来挂到卧室。房子不大,从进门到卧室不到十步,我快步走去,不用回头,就知道后面那个小孩儿望眼欲穿的,盯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我一边走一边大声夸“嘟嘟是个好孩子,真乖”诸如此类。这个时候,如果我需要换衣服,超过了10秒钟,嘟就会哇哇哭起来。姥姥哄着他,扶着他走,他就匆匆的迈着步子,走到卧室门口,张望着去找我。
他找到我,或者我出来,抱上他,他笑,他跳,胜过百年久旱逢甘霖,胜过万里他乡遇故知,简直无法形容。他肯定在说“妈妈,我想你一天了,快抱抱我!”
嘟就是这样,用貌似夸张的表情和行动表达自己真实的意图。虽然,最近他会用小锤儿敲琴了,会拉抽屉找东西了,游泳时用腰圈儿像大孩子似的打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