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教师发现有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抚、劝说等措施,避免事件的扩大。
2.值班教师和主管领导可以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责任人采取带走或隔离等措施,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值班教师或负责教师应根据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经过院领导同意后,应急工作小组应及时向派出所等政府救助排险机构求助。
六、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摆在维护政治稳定与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位置。
2.严格落实各系在化解矛盾、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以及情况通报工作的责任,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强化组织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4.建立、健全快捷灵敏的预警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机制,做到尽早处置,避免其升级蔓延。
5.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队伍素质。
6.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工作。
7.把握政策,依法处置,按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有理、有制、有节地开展工作。
8.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让广大师生知法懂法,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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