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排忧解难。一是安置问题。小商品市场和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征收农房的安置,建议政府依托吉福路西延工程项目,纳入其安置范围内统一安置政策,并就近选址进行安置。小商品市场居住在企业自管公房的职工,建议市政府将他们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安置范围进行妥善安置。二是用地指标问题。小商品市场项目一期用地指标已经批复和落实,二期还需要解决用地指标256亩,需请市有关部门协助我区向省里申报争取尽快解决,以利于该项目的建设。
4、破解融资难题。建立服务业项目与商业银行的沟通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积极向服务业的重点项目发放贷款,逐步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开展面向中小服务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务,解决中小服务企业融资难题。
5、强化财税扶持。从2012年起,要建立市区两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对服务业中的优势产业、薄弱环节、新兴领域、龙头项目和知名品牌进行重点支持,带动和放大全社会的资金投入。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在本区注册纳税的服务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缴纳的建安税,按区级分成部分的50%奖励给投资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开业起五年内,经营过程中缴纳的所得税,按区级分成部分前两年100%、后三年50%奖励给企业,用于培育企业发展。
6、培育知名品牌。建立促进服务业品牌工作机制,对新确认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利用企业品牌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能力。
7、实施人才战略。建立健全服务业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鼓励服务业企业面向全国引进高端人才,重点引进服务业发展所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引导和联合大中专院校及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服务业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构筑服务业人才高地,实现我区服务业向高技术密度、高知识含量、高人力资本方向发展。
8、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外资、民资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现代商贸服务业建设,发展高端商业和新型商贸业态。
9、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服务业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鼓励服务业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或跨领域服务联盟,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权益、沟通企业与政府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价格管理、纠纷仲裁和社会监督等法制环境建设,积极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商贸现代服务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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