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源头控制,严控农产品质量
1、抓农田质量普查,加强产地环境保护。200x-2006年,市农业部门对202亩重污染农田,通过给予农民一定的资金补贴后改种苗木花卉等实施退出。2007年,通过推广种植绿肥28万亩,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和农产品品质。
2、加大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整治力度,积极推广清洁栽培模式。2006年,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7500多个次的检查,整顿农资市场299个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337起,试点建设40个集农资、农技、农机服务于一体的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站,向农民供应优质放心农资。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推广,倡导应用杀虫灯、防虫网、无纺布、滴灌等新物理防治技术,不断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监测制度,强化生产过程质量监控。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2006年,本市生产基地蔬菜农残定量检测5000份,合格率96.5%,比2001年提高14个百分点;生猪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检测2.2万多份,其中阳性3份,合格率99.99%,比2001年提高15个百分点。
4、严把市境道口进沪动物检疫关,有效控制域外染疫(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在指定道口由兽医卫生监督部门设动物防疫监督检验站,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监管,非指定道口则由公安、陆管等部门发挥宣传劝阻告知职能,其它道口已落实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监管及公共安全信息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查证、验物、消毒、登记。2006年,8个指定道口动检站共检查运输畜禽及其产品车辆11.88万辆,查处违章车辆4000多辆,无害化处理家畜360头,家禽6500多羽,产品3.15吨。
5、省市联手,开展生猪产销对接。实施供沪企业推荐备案制度,建立“供沪畜禽及其产品安全联防会议”制度,强化供沪定点企业动态监管,有效提高供沪生猪及猪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严格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监管
1、开展专项整治,努力解决行业性突出质量安全问题。200x年以来,市质监部门先后对桶装饮用水、糕点、低保户专供食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食品组织开展了20余次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查处了一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卫生条件差的企业,取缔了一批无证生产和不具有必备生产条件的企业。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个别生产企业在食品中加入药物“伟哥”等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铲除生产经营掺杂、掺假的牛肉制品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两年来,共立案查处食品生产领域违法行为601起,罚没款金额600多万元。
3、推进规范管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通过对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卫生许可证换证和对全部28大类525种食品全面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淘汰了424家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目前所有已换证企业都建立了基本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标准,绝大多数企业建立了自己的食品检验室。同时,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ABC分类分级管理,开展全方位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
4、强化标准体系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企业标准的备案、清理,本市已初步建立起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基本涵盖了主要食品的产品标准、安全卫生标准和检测标准。此外,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02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场37家、标准化菜市场440家,累计认证优质、绿色、有机农产品共365个,提供了“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标准技术支撑。
(三)堵疏结合,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1、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通过为期半年的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工作,摸清了全市10.74万户食品经营主体的情况。其中,约有7%的主体有照无证、有证无照、证照过期或登记注册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对此,采取“边清理、边整改”的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大力整治部分蔬菜批发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提高经营者的证照率,使本市蔬菜批发市场内固定摊位的有照率从以前的平均70.54%上升到100%。
2、采取集中整治、区域联动、督查回访等措施进行查处取缔。200x年以来,工商部门检查食品经营户29.4万户,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1.3万户,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1140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通过
整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在中心城区已少有发现,郊区以及城乡结合部“重灾区”明显减少,大规模、集中式的基本杜绝,食品地下窝点的“回潮率”也大幅下降。
(四)多管齐下,不断规范流通秩序
1、抓规划布局,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打基础。近两年来,市经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批发市场、家畜屠宰场等多个规划。一是《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本市规划建设的江桥、曹安、农中心、七宝、龙上等5家大型批发市场,年蔬菜交易量约270万吨。二是《上海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纲要》,明确本市菜市场规划建设总量为1262家,总量增加390多家。三是《本市家畜屠宰场设置规划》,本市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从52家关闭压缩到26家,提高了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水平。四是《本市活鸡市场设置规划》,规划建设了461个活鸡定点销售点和3个活鸡批发市场,既满足了消费,也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五是《本市豆制品产销发展规划》,重点建设5家大型规模企业,形成品牌效应。关闭内环线以内所有豆制品厂,遏制地下加工。
2、以超市和大卖场为重点,强化流通主渠道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全市超市、大卖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加强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的基础上,采取了错时监管、定点监管、分级监管等手段,在凌晨组织监督员对企业的食品购入等环节检查,组织协管员蹲点观察超市休市后对熟食的处理情况等,使食品经营的关键环节处于监管视线内,提高监管灵敏度。同时,每季度召集全市各连锁超市管理总公司、超市卖场的相关负责人,交流监管情况、明确管理要求,使食品经营企业提高重视、加强管理,保障本市主渠道食品总体安全。
3、积极开展利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批发市场的特点,工商部门分别推出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五个合同示范文本。同时,针对零售市场的特点,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上海市农副产品零售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目前,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