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一)场县共建推进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主要是完善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凡是事关场县双方现实和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都应主动协商,密切联系;健全会议制度,双方召开的重要会议邀请对方领导参加,定期召开场县联席会议,共商发展大计,有力推进共建工作。
(二)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在场县共建实施过程中,政府负责协调、引导,制定场县共建的相关政策,为共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此基础上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双方单位之间、个人之间、法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政府引导、相关部门配合、企业和个人实施的场县共建格局。
(三)需要积极探索有效办法解决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双方龙头与双方原料基地联结、农村土地规模小、分散经营与农场大机械作业不协调、农机跨区作业合理收费等具体问题。
(四)场县共建应制定长远规划。
场县共建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双方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场县双方的优势和潜力,兼顾双方的利益和发展方向,从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城镇建设、教育、卫生、文化、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合作重点、工作分工、完成时限、政策措施等。
三、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认识,总结经验,强化力度,密切联系,务实合作,提升省级试点水平,带动全市共建工作上台阶、上层次,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推进建立500万亩现代农业场县共建示范区,合作共建10个小城镇,共建共扶10个龙头企业,培植20个场县共建典型,在交通、通讯、供电、有线电视、教育、医疗、防火、小流域治理、气象、文化10个合作项目上搞突破。具体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落实市、县财政对场县共建的资金投入,协调市县交通、水务、林业、建设等有关部门把相关的项目资金向场县共建倾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场县共建的支持,安排一定比例的农业贷款投入场县共建。
(二)推进科技进步。
以农机作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快大型、新型农机具更新步伐;建设场县共建科技园区,强化示范效果,推进农牧业生产技术合作与交流。各县(市)区积极与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经济技术协作关系,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场县共建项目的科技含量。
(三)加强人才培养。
场县之间开展各类人才交流活动,通过交叉挂职,互派人员学习,举行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促进人才交流。每个乡镇每年至少派出一名干部到农场挂职锻炼半年。鼓励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在场县之间自由流动,政策上平等对待。
(四)搞好项目建设。
把项目建设作为场县共建的重要载体,加强与农场在项目建设上的协调与合作,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统筹区域城乡发展,重点在龙头企业、小城镇建设、农田水利、农机化工程、林业、场县公路、信息网络、生态等方面加强合作,改善区域内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强化对接服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树立大局意识,营造宽松环境,改变作风,积极为场县共建提供便利条件。对场县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认真帮助研究,妥善解决,搞好秋整地的对接和准备,完成秋整地任务,切实推进场县共建工作。
(六)总结宣传典型。
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共建机制、产业化联结、农机跨区作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小城镇建设、社会事业合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相关推荐:
读书人网(www.ReaDer8.cn)调研报告频道:http://www.reader8.net/data/diaoyanbaog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