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近期,我局围绕六个专题对2012年工作及2013年工作思路开展调研,形成了以下调查报告。
一、2012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是矿管系统任务十分艰巨,成绩比较突出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们迎来了国务院支持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的出台,也掀起了对接中央苏区政策项目、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热潮,同时,在这一年中,我们在矿政管理、资源接续、秩序整治、促进矿业经济发展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从来说,主要的重点工作有:
(一)启动苏区振兴政策项目对接。通过认真研究国务院2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矿产资源现状,提出了对接中央苏区政策6个方面的项目,其中,申报全国第二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作已经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明确支持,淘锡坑钨矿外围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已经获得国家专项资金900多万元支持,其他一些支持项目也在积极争取之中。
(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土坯房改造工作是全市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三年必须兑现的硬性任务。我们矿管系统承担了砌砖供应和价格控制两大职责,这项工作对来说特别艰难,一是产量小,二是价格高。在土坯房改造之前,建房所需的60%以上的红砖都是从县外供应,县内9个砖厂,全年产量只有900万块,市场价在0.38元左右成本价接近0.30元。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克服一切困难,严格按照0.27元的最高限价确保了全县土坯房改造的红砖供应。
在保障供应方面主要是采取四项措施:一是鼓励现有9家持证砖厂进行扩能技改和满负荷生产。二是新设4个炭质页岩采矿权。11月成功挂牌出让了四个页岩采矿权,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投产。三是完善4个无证循环窑砖厂合法手续,并进行扩能技改。
在价格控制方面主要是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对砌砖企业监管实行责任包干制。由局领导带队,相关责任股室分片包干,对砌砖企业产销量、销售价格、砌砖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管,一周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二是签订砌砖供应协议书。与全县16家砖厂签订了《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砌砖供应协议书》。三是设置砌砖供应监管责任公示牌。明确了砌砖供应计划、供应价格、监管责任、监管乡镇、监管单位、协管部门、责任人及单位联系电话,同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公示牌,使我县砌砖供应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稀土秩序整治工作。我县对非法矿业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年来,全县矿业秩序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规模的矿业违法案件。一是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举报制度。把举报非法矿业活动的网络延伸到乡、村、组、矿区。三是建立了动态巡查制度。采取分片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巡防体系,对全县16个乡镇分为两大区块,划定重点巡防矿区和一般巡防区。四是落实了属地首长负责制度。为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维护工作,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维护正常矿业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矿业秩序维护和监管负全面领导责任。五是落实了矿业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矿管系统服务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们主要是抓三个重点:一是抓经费落实。政府重不重视关键看经费能不能到位,从2010年起我们每年争取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2012年县财政下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38.34万元。二是抓责任落实。与全县各乡镇签订防灾责任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点也明确监管责任人。三是抓汛期排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全面落实地灾避让搬迁治理措施,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避让。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到一个单位甚至乎每一个人的生死存亡的事情,也是带好队伍的基本保障。我们紧紧围绕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抓紧抓实,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们始终坚持廉政建设月报告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在矿业权设置、补偿费征收等关键环节出问题。二是抓干部作风整治。结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办事效率、遵章守纪、制度建设五个方面为突出口,狠抓作风整治。三是抓干部工作纪律和政令畅通。制定出台了《县矿管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责任追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