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13.加强安全法制建设。加强对新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制定相关配套的实施意见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14.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厂、小作坊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部门、行业内联合执法机制的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加快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街道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推广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
15.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动公开事故查处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严肃安全生产党纪国法。结合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五、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6.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突出抓好科技支撑的重点项目,在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和监管执法等方面,推出我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17.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体系。整合优化安全科技资源,建立安全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安全工程专业技术小组,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体系。发布相关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加大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力度。
18.加快发展安全产业。适时制定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规范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与区(市)县技术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区(市)县先进技术和成果。
19.加强政策引导。在落实安全技术改造、隐患治理等扶持政策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六、强化应急处置,着力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0.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加快建立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2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成青府发〔2009〕106号),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审查和报备工作,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加强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22.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区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气象、地震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协调联动和预警机制。
七、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搞好安全培训工作
23.抓好安全达标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各行业达标创建工作按计划推进。坚持从基础环节抓起,推广工商贸企业标准化、职业卫生规范化达标企业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经验,明确班组和岗位安全规范,搞好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24.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基本建立能够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网络。
25.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抓好换届改选后政府各部门、街道分管领导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严肃查处“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就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着力落实监管职责,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依法开展的轨道
26.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四川省编委会印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川编发〔2011〕19号)规定,进一步理顺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抓紧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进一步密切安监与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
27.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规章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
28.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皮革、制鞋、箱包、石棉、木制家具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九、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提升监管监察能力
29.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和执法体系,尤其是要加强部门、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委托执法制度。
30.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思想建设。以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
31.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利用业余
学习、社会化选学、选送参训、委托培养、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3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搞好监督和执法检查,积极维护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33.进一步推动安全工作创新。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创新奖成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水平。
34.全面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适时配合区发改局联合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争取区政府专项资金,带动全区重点项目的配套投资,逐步启动安全监管装备和能力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
3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以“创先争优迎接十八大”为主题,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区安全监管系统大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十、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36.加强与区(市)县合作和交流。加强与民间机构等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借鉴区(市)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先进的制度和监管经验,举办相关会议,组织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
37.充分发挥技术服务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等机构和成都安全生产协会、成都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以及其他有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在行业指导、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38.加强财务安全管理。强化财务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财务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区控制指标的考核和管理。
39.加强参公管人员管理。积极引导他们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继续做好信息工作、后勤服务工作。
40.加强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待遇,加强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总结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退休干部及老同志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帮助他们为安全生产事业继续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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