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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方案(1)

2011-12-11 
读书人网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 http://www.reader8.net/data/  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方案:为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 办,为全乡人民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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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 办,为全乡人民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根 据 5 月 26 日公安部 “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清网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贵州省公安 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 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自 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在全县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使此项行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是:一是督促派出所、司法所开展各项治安整治行动,配合抓获一批网上逃犯; 二是督促加强人口信息管理,更正、完善一批错误、不全的网上追逃信息; 三是结合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审核、撤销一批不符合网上追逃条件的信息。

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一是重点逃犯:主要 包括部省级通缉、部督捕、命案、涉爆、涉枪、涉毒、 涉黑、涉拐、涉假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疑难 信访案件等民愤较大、 危害严重的逃犯。二是重点问题: 一要着力查纠网上追逃工作中不作为、不认真问题;二 要着力查纠在逃人员信息错误、错抓无辜群众问题;三 要着力查纠弄虚作假、虚报战果问题;四要着力查纠逃 犯身份被“漂白”问题;五要着力查纠通风报信、包庇 纵容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乡政法部门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主 任: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 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 综治办负责人 司法所所长 纪委办负责人 综治办工作员 派出所民警 派出所民警

办公室设在乡派出所。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权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

四、步骤安排 动员部署( (一)动员部署(2011 年 5 月) 5 月下旬,组织政法部门认真学习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厅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阶段集中行动( (二)第一阶段集中行动(2011 年 6 月至 12 月) 1、排查摸底。6月底前,结合实际,摸清各类网上在逃人员底数,排查梳理线索,分析久抓不获的原因, 逐一建档,逐一提出追逃措施。 2、全面清理网上在逃人员信息。7月底前,要按照 “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以及办案单位归属原则, 对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深入甄别,该撤销的撤销,该更正完善的积极予以整改,不该追逃的坚决予以纠正。 3、实施集中抓捕行动。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 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地全力配合缉捕逃犯。通过 7 个月的努力,到 2011 年底,力争使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数量下降 50﹪左右。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 (三)第二阶段集中行动(2012 年 1 月至 6 月) 2012 年 1 月,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第一阶段集中行动情况,部署第二阶段的重点工作并组织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集中考核验收。通过努力,实现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目标。

五、职责分工派出所: 派出所:要组织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等影响较大、 群众反映强烈的逃犯进行专案追逃;结合日常工作甄别、审查抓捕逃犯;在数据支持、追逃业务、技术保障等方面为专项行动提供相关服务配合;进一步严密网上追逃 工作程序,对在逃人员信息的上网、撤销、修改、删除、 信息质量监控、在逃人员户籍地协查等日常业务严格审核把关、指导考核;进一步加强网上追逃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实施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在专项行动期间, 要组织开展全县统一的集中缉捕行动。 司法所司法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组织专项行动的新闻发布,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协调处置相关舆情事件,引导相关舆论。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加强领导,全力保障。 照中央、省、地部门的部署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组织领导,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视频调度会、总结表彰会,讲评研究部署工作,推动落实。 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司法所要适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典型案例,推介先进典型;组织各大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展示公安机关追逃的信心和决心,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形成强大的追逃舆论攻势;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逃犯线索,受理对公安机关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有关投诉:宣传自首、立功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发布通告,敦促、规劝主动投案自首。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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