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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2)

2011-06-24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http://www.reader8.net/data/ “十一五”以来,我区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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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突出抓好9家企业节能行动,公告考核结果,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用能管理。

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我区加强对冶金、铸钢、化工、水泥、建材等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到底,我区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

九、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我区根据《韶关市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大力实施节能技术的推广。在我区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落实区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十、完善节能经济政策。我区没有这方面的职能,但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节能各项政策。

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8月组织了对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灯、韶关市金三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烘干设备节能情况、韶关市锦德峰实业有限公司的节能非晶合金变压器项目、韶关市金微厨具有限公司的智能化节能减排燃烧器等企业有关项目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区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浈江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对韶冶、韶铸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区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开展对浈江区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

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我区举办了“全国节能周”宣传活动,7月组织企业进行节能学习和培训。这些活动、学习和培训,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情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本通知要求采取的行动,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十四、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我区于9月制定了《浈江区节能预警调控》,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浈江区如今年第四季度完成目标有困难,将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浈江区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对浈江区节能减排负总责,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委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区经信局做好节能的协调推动工作,区建设局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区统计局要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区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三、“十一五”节能预计完成情况

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进度

浈江区单位gdp能耗为1.2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5.024%,下降8.50%,下降4.81%,下降4.93%,至我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进度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6.02%,超额完成四年计划进度26.02个百分点。我区单位gdp能耗为1.021吨标煤/万元,预计能完成能耗下降0.99%目标,即我区单位gdp能耗为1.082吨标煤/万元,也能完成“十一五”规划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

四、下半年拟采取的节能措施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对重点产业的单位能耗限额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治理或达不到治理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区经信局和发改局提出意见,区政府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区重点监控的9家重点耗能企业(即中金岭南、活力股份、市自来水公司、力拓民爆、市烟叶复烤、水玻璃厂、浪奇、华兴水泥、韶铸)严格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认真贯彻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发挥节能主体作用,调动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加强节能基础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完善用能节能制度,编制节能规划,制定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和考核。年销售收入达到2500万元的企业要定期向区发改局、经信局、统计局报告能源利用情况。区经信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规划、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设计、施工使用各环节的节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设在设计和建造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优先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设备,提高保温隔热性能,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动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页岩砖、水泥砖,推广使用粉煤灰砖、工业废渣制砖和空心砖。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城管、旅游等部门要在公用设施、城市道路照明中增加高效光源的使用比例,限制使用高压汞灯,禁用白炽灯。在宾馆、商厦、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和空调节能技术,引导合理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规划工业园区、机械制造、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莞韶产业转入园区规划建设成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资源整合;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技术、设备和产品,坚决取缔“五小企业”。对一些规模小、消耗大、污染严重、生产能力低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浪费破坏资源的化工、建材等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等措施,对已被淘汰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吊销排污许可证和停止供电,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和高新产业,加快旅游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社区服务、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带动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积极解决就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生活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和水平;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现代中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提高工业附加值率,确保经济总量提高,资源消耗下降。

三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大节能资金投入,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自主创新,开展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要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快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要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采取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中介机构开展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和成果转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节能降耗领域,多渠道争取节能资金扶持。水泥厂要把污染物排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研究;各乡镇要创造条件,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良宽松的环境,以便吸引更多节能资金注入;积极推动和引进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项目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加大能耗技改力度。

四是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完善考核制度。要切实加大对节能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全区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区直各部门自身节能工作纳入区直部门目标考核。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能耗降低计划。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的可研报告或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年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应经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节能评估,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严禁引进技术水平低,耗能大、污染破坏大的项目,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要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切实做好能源统计工作,为统计部门依法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建立能够反映全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各乡镇和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有关能源消费报表。

五是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煤炭工业节能减排意见》、《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制定浈江区资源节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和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浈江区资源节约利用的规章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能源利用标准的制定,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的标准化体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将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开辟专栏,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以加强节油节电节水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组织开展好“节能企业在行动”、“全国节能宣传周”以及创建节能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节能行动变成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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