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乙??方:
负 责 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