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教师怎样的“讲”才“适当”的?
笔者认为,可以是先诵后讲;也可以边诵边讲,且讲且诵;还可以先讲后诵。当学生大部分能背诵时,教师根据需要,或简介诗歌作者、背景、缘起及相关典故逸闻之类,或让学生质疑问难,师生共同讨论解决疑难问题。教师要善于点拨、启发和疏导,或共同品味诗歌语言运用之妙,或抓住“诗眼”等关键处,领悟诗歌内涵,体味诗歌情感、形象和意境。
总之,诗歌教学中讲的时机必须依据学生、诗歌和环境实际灵活安排,力求让学生在理解诗意上有豁然开朗之感。
另外,有些小的环节也是不可忽视的。
⒈切不可时常齐读。
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对于同一篇文章,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理解,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戏剧如此,小说如此,诗歌又何尝不如此呢?
诗歌,尤其是中国诗词,言少而意丰,字缝里透出许多无法言说的内容,这空白就要借助想象和联想去“填补”,再将形成自己独有的图画。但是,齐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发挥自己独特的想象力,更使学生的感受受别人的影响而消融了自己的阅读个性,久而久之就会泯灭个人对诗歌语言的独特感受。
《新课标》提出:“要逐步培养学生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能力,提倡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
⒉大胆尝试,勇于探索。
达到课程目标的途径是多样的,体现学习领域的教学内容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
笔者认为在教学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依据就是学生的需要,只有让学生处于一种无拘无束,自由畅达的空间。教学中应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使师生双方以对话,包容,平等的关系相处,积极主动配合,达到和谐,融洽一致,使学生感到心情舒畅,求知欲旺盛,才会敢想,敢问,敢说,他们才能尽情地“自由参与”与“自由表达”。
诗是开启心灵的艺术,诗可以提升人的文化素质。因此,教师在诗歌教学时,应带着“能否上出新理念,如何上出新理念”,转变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诗歌的兴趣,不论哪种方法都能“吹绉一池春水”,锁住“满园春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