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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讲话稿(1)

2010-07-27 
 (三)取得四个实效。一是思想受教育。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全县新社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9月开始到明年2月,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医院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单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我县在第一、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要求。根据《××县第二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县“两新”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充分认识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新社会组织是指区别于党政干部、企业和事业单位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目前主要包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签证类中介社会组织。新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和相关行业、领域的从业人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社会组织有了较大发展,截止2009年10月,全县共登记成立各种社会组织15个。各种社会组织分布在全县各乡镇,涉及公安、水务、卫生、民政、宗教、城建等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具有明显特色的组织体系。新社会组织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倡导互助友爱,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新社会组织与外地相比,无论从数量和类别上都与发达县区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发展时间短,服务社会能力不够强,自律性差、诚信度不高,行为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同时,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对滞后,全县新社会组织除极少数成立党支部外,大部分都未成立党支部,而且党员数量较少。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覆盖面低。此外,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定位、职能不够清晰,作用发挥不明显。因此,一些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够深,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够高;一些新社会组织能力不足、实力不强、作用不明显,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观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难以实现党对新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难以实现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难以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出的新要求。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当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部署上来,积极投入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切实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根据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为确保学习实践的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达到目的,根据《云南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来源: http://www.reader8.net)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新社会组织实际,各社会组织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新社会组织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要贯彻“更加注重务求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的要求,结合新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新社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的思想观念;大胆改革创新,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推进新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

  (二)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以解决新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成因,明确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思路。加强新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增强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拓展新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的途径,提升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水平。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准确把握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规律,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度规范,以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内部治理、运转机制、发展环境、培育扶持、规范管理为重点,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保障和促进新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

  (四)推动作用发展,开创科学发展局面。要把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和发挥积极作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基本思路,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为己任,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和作用。

  三、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

  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从今年的11月底开始,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参加此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是新社会组织成员和党员,要注意吸收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部分会员列席参加。没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集中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调研阶段(从2009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学习调研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这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抓好思想发动工作。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有关精神,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班子,配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要组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要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组织开好动员会,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学习时间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抓好学习调研工作。新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要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新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组织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广泛走访职工、服务对象或会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有党组织的,要围绕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职能定位作用及新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成果上升为本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制度措施。三是要抓好主题实践活动。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全面宣传展示我国恢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以来,我县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的成就,宣传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让社会充分了解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营造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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