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明确职能定位,转变管理方式。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真正成为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职能部门,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的综合部门,维护群众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部门,提供公共资源信息的服务部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企业、中介组织的关系,进一步理清政事关系、政企关系。从管理上看,要从注重审批转变到审批、监管并重上来,从注重事后查处转到预防、查处并重上来。只有职能定位准确、管理方式转变,才能有效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三、明确责任,协同作战,确保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集中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是一场硬仗,是一次攻坚战。这是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全市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各级各部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检验。全市上下必须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党政主要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分管副职具体抓,全面实施辖区内的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形成严密顺畅的工作指挥系统和行动体系。各乡镇、街道办、居委会以及相关部门都要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举报电话,便于群众来信来访。要配足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做好岗前培训,强化工作责任,提高执法水平。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的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坚持“市乡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市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为集中整治工作保驾护航,对暴力抗法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对整治过程中侵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非法占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的犯罪案件,要依法立案侦查。工商、环保、卫生、消防、税务等职能部门,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不再核发各种证照,已经核发的要依法予以吊销或收回;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要通过合法合理手段,停止对违法建设的水(来源: http://www.reader8.net)电供应和通信服务。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任务的要求,各司其职,综合执法,全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理念,市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要分类制定各项保障措施,对因拆违而失去临时经营门面等劳动场所的,由劳动部门通过提供就业信息,援助就业岗位等多项措施,实施劳动保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大事。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做好发动工作、引导工作、说理工作、教育工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宣传部门要把集中整治活动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突出任务,安排专人,精心组织。要制订宣传方案,加强集中整治过程中的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有关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重大决策和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危害和拆违的意义,反映人民群众对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的看法和呼声,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那些拒不配合、甚至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要通过强有力的舆论导向,形成“全市发动、全民响应、主动申报、抗法必惩”的氛围,形成“带头整治、自觉拆违”的氛围。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集中整治,主要目的就是规范土地利用和建设管理,为巩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市委、市政府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和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把土地利用和建设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今后再出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仅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该动纪的动纪,该动法的动法,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开展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活动是当前一项中心任务。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迎难而上,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全面胜利,为构建和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