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三)巩固完善了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改革。从2007年1月1日起,市本级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取消了所有预算单位除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以外的账户,所有财政资金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2009年1月1日起,分宜县和渝水区也已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了非税收入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了“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和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拓宽了管理范围,把行政事业单位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市直预算单位所属企业性质的单位利用其国家资产或资源开展服务经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保证金、暂扣款及各部门、单位征集的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密切相关的暂存款、预收款、代收费等,纳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集中管理,从而使长期以来游离于财政预算监管之外的资金纳入了财政的管理范围,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09年全市非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18.1%,总额达到10.3亿元。
(四)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和审计制度,规范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论证、项目规划设计、查验项目进度、审核报账资金、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实行了“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实行了专项资金管理法人责任制。
(五)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我市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全年财政支出达到57.8亿元,财政支出首次超过财政收入总额;二是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年涉及我局的民生工程安排资金总额为70335.86万元(预计全年总额为7.2亿元),已拨付69862.15万元(一)社会保障方面:今年我市的民生工程中涉及到我局的社会保障方面共有21项,已安排资金总额为38738.9万元,已拨付38692.9(二)教育文化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教育文化方面共有 15项,已安排资金共计8656.29万元,已拨付8543.58万元(三)三农建设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三农方面项目共有13项,已安排资金共计11846.17万元,已拨付11642.17万元(四)行政政法方面:民生工程中我局涉及到行政政法方面,已安排资金5100万元,已拨付4989万元。此外,经济建设房、廉租房建设已安排资金5994.5万元,并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分配体制,尤其是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分配监。2007年9月,我市实行公检法部门罚没收入收支脱钩改革试点,执行执法部门收入与支出完全脱钩。从2007年9月1日起,各级政法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不直接汇缴国库,而必须统一缴入省财政厅在当地开设的“政法部门罚没收入汇缴分户”,同时政法部门所有罚没收入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对各地汇缴省财政厅专户的罚没收入,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前两年罚没收入较高年份的收入额加上5%增幅核定当年度划转限额,在划转限额内的罚没收入,按季从专户划转到当地财政专户,再有当地财政部门缴入同级国库,形成当地财政预算收入。
(六)规范公务消费。积极试点推行公务消费“公务卡”结算制度。2009年5月,市本级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首批试点一级预算单位11个。截止目前,共发放卡1048张,发生业务614笔,涉及金额156.2万元。目前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下一步,我市将适时扩大公务卡改革范围,同时,督促县区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
(七)加强了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着重检查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强化了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收入统一缴库、预算统一安排、支出统一拨付、帐户统一开设、工资统一发放、设备统一采购、乡财财务统一管理”的七“统一”。
(八)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一是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扎实做好发放资金筹集及缴入财政专户、单位人员具体发放标准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保证规范津贴补贴每一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使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兑现到人,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稳定;二是各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必须按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批,不得自定标准。凡纳入规范管理范围的市直机关, 津贴补贴一律通过财政津贴补贴专户,实行统一发放。即由财政将津贴补贴资金拨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再将津贴补贴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使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做到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方式“三统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近二年的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主要是:
1.教育方面。对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不到位、不准确的情况,有时教育方式简单,教育内容与思想实际和社会生活联系不紧密。
2、相互关系方面。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但在当前的工作实际中,三者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脱节的问题。就教育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来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说制度,制度订了不少,但用制度来抓教育的少,也没有很好地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就监督谈监督,监督完了就了事,没有利用监督成果开展教育,也未能将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及时用制度加以规范。
五、下一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的措施
为保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全局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把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全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等,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纪检监察科室和全局党员的监督作用。
(六)加强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对财政法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财政执法工作。
(七)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八)严格财政资金拨付和审签制度手续,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科室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不廉洁的现象发生。
(九)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严格控制基建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对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十)建立健全推行“八项服务承诺”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奖励力度,对未认真履行“八项服务承诺”,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