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今年我市将选聘74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工作。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将会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战略眼光,总结经验、加强领导,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工作局面,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一是组织要更加得力。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公安、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大学生“村官”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注重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市财政配套资金,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及时划转中央、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督促各地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代为偿还助学贷款等;人事部门要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政策优惠、工龄认定以及户口档案关系的保留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要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同时,要提供技能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开发等服务;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优势,积极搭建青年创业平台;其它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选聘工作。乡镇党委要具体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导在岗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问题;配合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村级党组织要为大学生“村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好食宿等相关问题;做好“传、帮、带”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二是服务要更加周全。大学生“村官”的相关待遇,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和跟踪培养制度,依托各类培训基地,认真抓好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要建立结对帮带制度,市、县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与大学生“村官”结成帮扶对子,经常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当前,要把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作为服务的重点,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像尧治河、市农行一样,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和帮助。要帮助大学生“村官”选定项目,积极协调,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全省“扬帆计划”。全省第一批扶持项目,我市只有6个通过评审。希望各地今后要加大工作力度。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责任主体在县(市)区,市级只是一个示范带动作用,各地也要采取多种渠道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成立创业导师团,积极参与到“百名青年企业家帮带百名大学生村官”活动中来,扶持更多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实现人人有创业项目的目标。
三是管理要更加规范。对大学生“村官”既要热情关心,又要严格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让他们有事可干、有章可循、有责可究。要完善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优秀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以培养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优秀的,可以作为农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考核不合格和服务期满离任的,要引导他们自主择业、创业,并给予必要的扶持。大学生“村官”岗位变化情况特别是出现空缺的,要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是宣传要更加深入。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选聘优秀大学生“村官”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大学生“村官”的积极作用,挖掘和宣传他们在基层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用好的典型感染人、激励人、凝聚人,使大学生“村官”有一种光荣感、成就感。同时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心、支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市委组织部从今年开始创办了《成长》杂志,主要刊登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人生成长历程,希望各位大学生“村官”踊跃投稿。
同志们,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把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好、培养好,把大学生村干部的作用发挥好,确保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为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