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处理好提案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数量和质量,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在委员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提案数量还很少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强调数量,鼓励委员多写提案;当委员的积极性已经调动起来,提案数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时,就应该坚持质量第一。目前我区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积极性高,提案数量不断增加,但提案的质量和数量还没有完全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努力提高提案质量是当务之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提案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坚持把质量放在首要位置。
二是处理好办理答复和采纳落实的关系。答复只是如何办理落实的承诺,采纳和落实才是目的。办理政协提案中“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一直存在,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搞好提案工作不仅要求政协委员和政协组成单位要积极提出提案,更希望承办单位认真采纳提案的合理意见,积极落实向提案者承诺事项。当然不能要求承办单位每条意见和建议,都必须采纳,都必须落实,但必须要求承办单位严肃、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件提案,能采纳的意见尽力采纳,能落实的建议尽力落实;今年不能采纳落实的,积极创造条件,明年、后年再采纳、再落实;无法落实的,应给委员讲清楚并作为工作参考。政协提案工作在办理方面,就是要督促承办单位既认真做好答复,又认真采纳落实。
三是处理好坚持传统和创新发展的关系。创新不是对传统的否定,而是必须以传统为基础,以实践为检验的标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只有既坚持继承发扬传统,又大胆开拓创新,我们的提案工作才能不断发展。当前,我们首先要从操作层面上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工作“三个质量”的方法和途径,拓展提案工作的内容和领域。近期一是把握前提,搞好委员组织发动,早思考、早征集提案;二是实出重点,抓各界别高质量的集体提案;三是抓关键,强化提案质量和督办;四是注重引导,加强沟通协调。从长远看,我们则应该多从制度和机制的层面上去思考和改进。
(三)完善四个层面的标准
一是完善提案质量评价标准。对于提案质量的要求,在全国、全市范围内,逐步统一为“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和“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但是,这些标准都比较原则、笼统,需要有一个更细、更明确的标准,便于提案者对自已的提案质量做出评判。这个标准与立案标准不尽相同,应着重对提案本身的质量因素提出评判标准。比如:提案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反映问题的全局性、重要性,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说服力,意见建议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以及办理后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与影响力,提案内容的完整性和语言文字的准确性等。这些评价标准细到什么程度,是用量化标准,还是用等级标准,我们都应该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来具体把握。
二是完善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区政协提案工作规则》从反面规定了八种不立案的情况。这些都比较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准确把握。有的提案既不属于八种不立案之列,又达不到“三有”的要求,立与不立,均感两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可以从选题是否符合要求、情况是否真实准确、提出建议的理由依据、意见建议的可行性、提案书写的规范性等方面,提出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标准。对提案中经常出现的意见笼统、偏颇、可行性差,或者单纯为本镇街、本部门要资金、要项目,为自已或小团体争利益的提案,要确定稳妥的处理原则,既要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又要确保提案质量。
三是完善重点提案确定标准。提案实行分层次办理已经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共识。但是,如何分层次,依据什么标准来确定重点提案,这是必须认真对待的。《**区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规定的重点提案标准十分原则,也很难准确把握。一般来说,重点提案的选择,应着重看其选题是否符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要求,对于我们**来讲,则应该主要围绕实现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打造全市“一圈两翼”,特别是我区“一极两区”的奋斗目标,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选择题材。在提案写作上也应该符合要求,同时体现“重要、紧急、关注”的特点。要根据这些原则来具体把握的重点提案标准。
四是提案办理成效标准。随着形势的发展,提案内容已不仅仅是具体问题和具体工作,一些宏观性、决策性的提案正不断增加。从办理时限上看,有的可以在当年落实,更多的是要在以后逐渐落实和解决;从建议采纳的程度上看,有的采纳较多,有的采纳较少,有的不能采纳。提案办理的结果多种多样,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满意、不满意”来评价,而应该针对提案内容和办理情况,更加科学、全面、具体地把握提案办理结果评价标准,引导提案者正确评价办理结果,调动承办单位的积极性。
(四)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引导服务。首先,要引导提案者增强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亲自动手撰写提案。第二、要帮助提案者知情明政。组织提案者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中心工作、我区“一极两区”的奋斗目标,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选择提案题材;要按照有关要求,商请党政有关部门,及时向政协及其委员通报有关方针、政策、情况。第三、要为提案者写好提案创造条件。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提案题材,供提案者撰写提案时选择,参考;要通过举办提案工作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印发“优秀提案选编”、“提案点评”等学习资料,提高提案者撰写提案的水平和能力。
二是加强协调合作。组织和帮助各民主党派、界别联组、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的组织和人才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写好提案,积极参与提案办理活动。建立和完善与党委、政府联合交办、联合检查、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促进提案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坚持程序,讲求质量,严肃、认真地办理好提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奖惩,并逐步规范。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提案、难点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提案分析,重点提案、优秀提案推荐,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要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长期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对重要提案、重点提案的提案者和对办理“不满意”提案的提案者,进行重点走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搞好协商,促进办理;对承诺落实而未落实的提案,要进行追踪,督促承办单位落实承诺。要充分发挥提案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作用,实行分组走访、督办,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四是加强改进创新。创新是提案工作前进的不竭动力。创新既不能生搬硬套,也不能做表面文章,而应该根据自已的实际,以效果为检验标准,稳步推进。要采取措施,引导提案者认真选择题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亲自动手撰写提案,履行好委员职责,提高提案质量。要规范督办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督办力度,推进提案办理落实。要细化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和重点提案标准,探索建立提案质量、办理质量评价体系,扩大提案工作的民众参与和社会透明度,建立健全提案工作网络化系统,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和规范,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前进。
五是加强学习宣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准确了解与把握形势和任务,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创新能力。当前,要结合我区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分析和研究提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总结研究和工作创新,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发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辟经常性、互动性专栏,对提案特别是重点提案的形成、办理过程、办理成效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对提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为我们绘就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区第十次党代会确立我区“一极两区”的奋斗目标,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我们要认真贯彻全国、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进一步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为早日把**建设成为重庆“1小时经济圈”的重要增长极、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重庆市全面小康社会先行区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