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中央书记处对切实做好下一阶段的妇联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些都为新时期的妇女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必胜信心,增强忧患意识,牢牢把握机遇,切实把中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要求贯彻落实到妇联工作各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对人民团体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密联系妇女发展、妇女工作和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实际,进一步探索形成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新思路;进一步探索形成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发挥好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作用,使广大妇女更好地共建小康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新办法;进一步探索形成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本领,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的新举措,在更高起点上开创妇联工作的新局面。
(二)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团结带领妇女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再建新功。各级妇联要把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推进,激励各行各业妇女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一要引领妇女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教育培训计划中妇女参训比例达到50%以上,大力推进面向城乡妇女的各种类型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妇女素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妇女工作,深化“双学双比”、“巾帼示范村”创建等工作,加强对女能人等骨干的培养,大力发展妇女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村妇女打造特色农业、就地就近就业、拓展增收致富渠道,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要扩大“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等工作覆盖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妇女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科技、教育、卫生等各领域的工作中奋发有为。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示范社区和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为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作用。二要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为重点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全力推动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从方便贷款、应贷尽贷出发,进一步畅通贷款渠道、扩大贷款规模、防范担保风险,帮助贷款妇女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争取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资源,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重点打造一批既适合妇女就业又适合老龄化社会需要,社会信誉好、服务质量优的“妇”字号巾帼家政服务企业。要发挥城乡、区域协作机制的作用,针对下岗失业妇女、转移就业妇女、返乡创业妇女以及零就业家庭等的不同需求,开展培训、推介项目、拓展领域、开发岗位,深化“市场带千村”工作,促进提高妇女的就业上岗率和创业成功率。三要积极为女性人才成长发展创造条件。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研究,为党和政府制定出台有利于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支持性政策提供依据。要充分发挥女性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智力优势以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决策的积极作用,促进提高妇女参政的比例和层次。要大力扶持女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要积极推进女性人才库建设,发挥各类女性专业协会的优势,树立和宣传女性人才先进典型,为女性人才的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
(三)坚持把推动解决妇女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要牢牢把握妇女儿童民生需求,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服务,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一要大力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如期达标。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抓住“两纲”达标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攻关力度,推动有效解决。要研究制定“两纲”终期评估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认真开展终期评估培训,切实做好评估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高度重视新一周期“两纲”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目标指标和策略措施,大力推动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要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力度。加强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重点跟进正在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反映妇女儿童的利益诉求,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后注重调研对妇女儿童的影响,配合全国人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并争取尽早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扎实做好“两会”期间事关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问题的议案提案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要求,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在城乡社区着力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岗、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等阵地建设,力争县以上全部开通维权热线,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妇联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配合党和政府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妇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总结妇联“五五”普法经验,针对妇女儿童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积极参与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推动严厉查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坚决抨击卖淫嫖娼等不法行为,为妇女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成长环境。三要认真做好“两癌”检查试点等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的工作。配合卫生部门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项目实施工作,注重宣传普及,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探索普惠广大农村妇女的妇科病免费检查的长效机制和预防治疗的有效途径。要关注失业失地妇女、低收入妇女、单亲贫困母亲、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病残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深化妇女儿童慈善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关爱活动,努力为弱势妇女儿童排忧解难。要进一步加大对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各族妇女为促进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作用。
(四)切实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和家庭的优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妇联要坚持把维权与维稳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创新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引导妇女自觉做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社会稳定的促进者和实践者。要深入开展符合妇女儿童和家庭特点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国防教育,深化“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大力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凝聚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力量。要抓住“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的重要契机,掀起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高潮,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开设一批宣传专栏,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妇女典型。要发挥信息直报点作用,完善妇女舆情收集与反馈机制,加强妇联报刊出版单位和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加强与妇女相关的网络言论的监测和引导,打造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绿色通道,营造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舆论氛围。二要发挥家庭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和谐家庭建设,认真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状况调查和对策研究,举办和谐家庭建设高层论坛,为推动出台有利于我国家庭建设的社会公共政策提供依据。要扩大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和社区的覆盖面,深化“美德在农家”、家庭助廉教育等工作,充分调动家庭成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工作,为平安社会建设打牢基础。要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出台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指导文件,创新“双合格”宣传实践活动,创建全国网上家长学校总校,积极参与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提高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能力,切实发挥家庭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作用。要深化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以社区为依托,以传播文明、保护环境、尊老爱幼、扶贫济困为重点,充分调动妇女和家庭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培育骨干、打造品牌,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作贡献。三要以促进妇女进村“两委”为重点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住一些省区市进入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契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完善有利于妇女参选的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培训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鼓励女大学生进村任职,推动村“两委”中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妇女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不断提高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应有作用。
(五)深入推进国内国际妇女交流,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统战联谊和妇女民间外交工作优势,扩大内外交流成果,提高内外交流水平。一要深化妇联统战联谊工作。加强对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联系和服务,协助做好组织政协女委员考察等工作。要坚持党派妇委会工作联系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开展调研、联合组织培训、联合推荐人才的新举措。要加强与港澳妇女社团的交流联谊,组织好港澳特邀代表、执委赴内地考察活动。要认真筹办第四届海峡两岸妇女大型交流活动,扩大与台湾妇女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为推动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二要深化妇女民间外交工作。进一步扩大双边交流,推动中外女性高层领导人之间的对话,做好第六届中俄妇女文化周活动以及派团出访、来访接待等工作。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多边事务中的实质性参与,积极参与筹备联合国召开的北京+15纪念活动以及上海世博会国际妇女论坛,组织编写中国政府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报告。要进一步开拓国际项目合作的领域与渠道,深化对外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各级妇联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以提升能力、夯实基础、改进作风为重点,大力实施“学习型妇联组织建设”工程、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强基固本”工程、妇联组织和干部“双五能力建设”工程,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
一要建设学习型妇联组织。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与运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做好妇女工作所需的各类知识,不断增强学习、掌握和运用社会公共政策的本领。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妇联党组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妇联工作中得到坚决贯彻落实。要认真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切实抓好妇联“一把手”培训、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妇联执委和妇女代表培训等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深化妇联干部岗位读书活动,着力提高妇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为党政决策和妇联工作提供依据。
二要建设创新型妇联组织。进一步加强观念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要深化“强基固本”工程和“示范”创建活动,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社团的服务与指导,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要抓好妇联章程及五个《条例》、一个《规定》的宣传学习与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稳妥有序地推进妇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切实抓好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社区妇女组织,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壮大女性社工队伍,提高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助学、助业、助困、助老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能力,不断拓展参与社会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三要建设服务型妇联组织。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对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和推进妇联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妇女的理念,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和手段,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等,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牢固树立服务基层的理念,加强科学统筹、分类指导,坚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为各级妇联实体阵地深化改革、加快创新争取政策、优化环境,扎实推进妇联信息化建设,在增强“三服务”的综合实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有更大的作为。
妇联常、执委是各族各界妇女的优秀代表。我们要牢记妇女工作职责,主动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言献策、多办实事。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常、执委以及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尽心竭力地服好务,齐心协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蓬勃发展,团结带领亿万妇女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