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收支两条线”规定为准绳,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执收执罚非税收入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资产(资源)性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任何单位不得违规坐收坐支、以收抵支、随意减免、挪用或截留。各部门、各单位执收执罚的各项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七)以专项治理为契机,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小金库”即“账外账”,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的各项资金。今年,中央、省市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上也专门召开会议做过安排部署。但从治理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的自查自纠图了形式、走了过场,未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有的甚至隐瞒问题、藏匿票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特别是通过购车、建房等形成账外资产的,必须认真彻底加以整改。要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围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特别是执收执罚单位,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资金安排比较集中的教育、卫生、民政、劳动等单位,交通、水务、农牧、林业等项目实施比较多的单位,在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多的单位,以及在自查自纠中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要派驻工作组进行重点检查。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在治理期间和这次集中治理之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相关人员要坚决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同时,要强化源头治理,逐步健全完善政府预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不断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并完善“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八)以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为抓手,规范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不仅影响本部门、本单位的资金分配和各项决策,而且影响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各单位要从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高度,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度,全面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要切实规范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必须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和会议接待,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奖金、福利的发放,必须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以劳务费、慰问金等各种名义滥发奖金、福利;单位所有收支活动必须纳入单位财务机构统一管理,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严禁以各种名义虚报支出、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要认真落实财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不定期向职工公布各类资金开支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全力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
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财政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财政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法纪观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会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职责,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制意识,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掌握具体的财务管理操作办法和规程,努力提高自身依法理财当家的能力,减少和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要自觉把所学知识贯穿于财政财务管理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督检查机构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结合资金查询、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剖析根源,改进管理方式。要正确行使和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手段,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要切实把处理人与处理事、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内部处理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查罚并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财政部门要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制度,把查处单位违法违纪和查处个人违法违法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同时,要建立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联系沟通制度,实行监督检查资料共享,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运行体制。继续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强化对乡镇财政收支的集中核算和报账制管理,提高乡镇财务管理水平。加快部门预算改革,将单位所有收入与支出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对资金量较大的项目实行集中支付,减少资金周转环节,严防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格落实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预算规程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擅自超编制、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或摊派款项购买汽车,不得将机关事业单位所用车辆挂在企业或个人名下。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财会队伍。一是要加强学习。财务人员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勤政能力建设。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财务会计、金融税收、现代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做好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要顾全大局。财务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不能简单地算收支帐,要懂得算政治帐、经济帐、民生帐和社会帐,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三是要依法理财。财政和财务会计工作来不得半点的虚假与浮夸,要自觉按照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财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秉公用权,兢兢业业、干干净净做好管理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确保财政资金在法定轨道上运行。
同志们,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实推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