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按照兼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按照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水利系统各类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更新知识培训。积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聘任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实现师资资源共享。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水利类继续教育教材和课程大纲。充分发挥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水利院校、科研院所的继续教育主阵地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专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以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果为目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或委托办学,建立生产、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协作关系。
四、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加大投入,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落实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要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进行统筹考虑,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继续教育任务需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保证继续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各级水利社团和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联络和动员会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2、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大意义、典型经验、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帮助各级部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中国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中国水利教育与人才》杂志等行业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并结合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为促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不断加大继续教育投入。建立健全水利部门、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各级水利部门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足额的继续教育工作经费,水利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规定,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要按一定比例安排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促进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