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贯彻意见,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纪律保障机制,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使广大财政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既快又好、廉洁高效”的要求,重点开展对政府公共投资等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灾后重建和扩内需促增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支持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对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国库资金监控部门和财政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着力深化财政、监察、审计、专员办共同参与的财政资金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
(二)开展廉政教育,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财政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宗旨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各级财政领导干部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各级各类财政干部培训班都要安排廉政教育课,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管的有效办法,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监督的实效性。
大力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真情为民,求真务实,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带头厉行节约,严肃整治和纠正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之风以及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行为。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以下工作:(1)进一步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重点加强对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推进对社会团体“小金库”的治理工作,探索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试点工作。(2)进一步加大财政纠风工作力度。重点组织和参与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3)继续落实中央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着力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严肃查处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行为。(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商业贿赂、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财政部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资金管理分配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干部任免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政府采购领域、中介机构执业以及财政行政管理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中涉及财政工作人员的腐败案件,以及财政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矿产资产开发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干部要及时阅处群众来信。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排查信访举报线索,坚持领导带队核查重要案件。建立完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查案工作。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注重对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财政改革发展的网络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
(四)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和财政干部行为
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财政部门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制约,健全完善以“权力梳理、流程规范、监督定位”为核心的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工作,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财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资金、项目审批听证制度,推进“三重一大”决策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绩效管理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财政部门重点岗位、履行重要职能和办理重要事项的监督。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算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对财政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深入落实干部交流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考试录用、竞争上岗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任人唯亲等用人上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不断改革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财政管理制度建设既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又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保障。要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财政牵头协办工作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财政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力度。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