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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报告(1)

2010-04-11 
以大局为重,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在国家电网重点工程750千伏平乾线(平凉-乾县)灵台过境段、110千伏泾什段架设过程中,抽调干警多次前往邵寨、什字等乡镇,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及架设纠纷,既保护了当地群众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国家整体利益。

  二00九年,县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县委的具体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安排,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明方向、强素质、抓审判、促执行、求创新、见实效”的具体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灵台提供司法保障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50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583件,审结543件,结案率93.1%,受理执行案件167件,标的213.7万元,执结109件,执结率为62.9%。

  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心,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6件62人,审结45件59人,结案率95.7%。判处有罪被告4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2人,重刑面占10.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4人,拘役、管制、单处罚金12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主犯和累犯3人,依法作了从重判处;对一些轻刑犯罪、从犯、初犯、偶犯、过失犯罪和未成年犯罪17人,依法作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判处;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犯罪3人,酌情从轻处罚,依法适用了非监禁刑和财产刑。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审理方式,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将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依据,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以利于其回归和融入社会。

  以促进和谐为重点,加强民事审判。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积极探索审理方式,审理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37件,审结499件,结案率92.9%。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纠纷,利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通过审前听诉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争取审前息诉。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法,向当事人阐明法律,明确责任,分析利害关系,寻求化解矛盾的“和谐点”,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对我县多发的赡养纠纷等案件,灵活运用法律援助、宣传教育、真情感化等方式化解纠纷,消除矛盾。做到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392件,调撤率达78.6%。

  以维护法律权威为重点,加强执行工作。我们对外加大舆论宣传,对内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作为破解“执行难”题的有效途径。采取分组包片、集中执行、重点突破等多项工作措施,开展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案件。按照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的安排部署,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强的干警16名,对历年来的执行积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分类汇总,分案到组,责任到人。加强执行队伍素质建设,练好“内家功”,完善执行工作制度,与公安、检察、银行、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联系协调,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10万元,建立执行救助基金,为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生活特别困难的8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3.45万元,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共清理出执行积案205件,有财产执行的13件案件和34件重点案件全部执结。

  以提高质效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工作。院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业务庭、干警个人的工作逐项考核通报,将考核结果与个人业绩考评挂钩。由审监庭对各业务庭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查找和纠正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情况予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对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由立案庭发出督办函,跟综督查。案件一类率达98.2%,平均审限缩短12.5天,96%的案件在40天内审结,无超审限案件。共上诉案件7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改判1件,占1.4%,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落实“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和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认真做好接访、审查、立案、复查、回复、劝息等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180人(次),通过诉讼指导、法律解答、教育疏导等方式均作了妥善处理;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4人(次),对群众来访案件记入流程登记表,针对案件不同情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立案、审监、纪检部门共同督促办理;建立信访工作督办制度,对重大上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逐一复查、分类处理。全年共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10件。

  丰富司法为民内函,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诉讼领域的人权保障,对3名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net,依法宣告无罪;对2名符合司法援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通过巡回审判、诉讼引导、风险提示等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让人民群众通过具体案件和诉讼工作感受司法的人文情怀。公示诉讼收费标准,推行“首问负责制”。对老弱病残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审理,优先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教育费的案件,追索劳动报酬和弱势群体案件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缓免诉讼费2.6万元。

  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当庭宣判、法律咨询和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刑事审判坚持庭前、庭中、庭后的“爱心三帮教”审理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讲和面对面的帮教活动;民商事审判坚持与基层调解组织的互动与衔接,对基层调解组识进行业务指导,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坚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法官为行政执法机关、学校、乡村、社区进行法律辅导讲座4场,听课人数达1500余人,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主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倾听群众呼声,改进审判工作作风。为深入了解办案的社会效果,部署开展了“十名法官回访百名当事人”活动,对7 个业务庭2008年1月以来审执结的案件,随机抽取100件,通过查阅案卷材料,确定可能存在对立情绪的一方当事人进行回访,48名当事人在执行不到位、法官作风不严谨、加强法官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逐一核实整理,并部署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体干警中进行整改,切实解决部分法官对待当事人态度欠和蔼、办案方法简单、工作作风松散、日常行为失范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这一活动,全体干警思想进一步统一,作风进一步转变,“公正执法中、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进一步牢固。

  三、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法院改革

  健全机制,强化审判管理。审判流程管理统一、规范的格局已基本形成。立案、收费、排期开庭、审限跟踪督办、送达法律文书及司法统计报表的填报等工作统一由立案庭负责;各业务庭专门负责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案件评查、绩效考评由审监庭、政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统一进行,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分别对案件审理、审判辅助工作、领导责任、内务管理等方面实行全面积分量化考核,建立起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制衡互补、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官业外行为活动的规定》和《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交往行为的规定》,下发了《关于规范诉论费用的通知》,引导法官廉洁自律、文明司法、公正高效办案。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诉讼效率。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实行控辩式、诉辩式的审理模式,努力提高诉讼效率;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审案件公开开庭率为100%,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58%。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推行庭前会议制度,扩大简易审范围,大量案件在庭前得到和平解决,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达95%;对裁判文书在格式、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推行庭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制度,法官合理运用释明权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消除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疑滤;

  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今年,县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课题组,按照“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步骤。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加强横向联合,县委政法下发了《关于切实配合县人民法院做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法检两院联合发布了《规范化量刑程序实施意见》,形成了法院主办,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1月18日,全市量刑规范化工作座谈会在我县顺利召开,对我院以规范化量刑程序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了观摩,整个庭审活动公开、透明、紧张有序,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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