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税局从今年开始新一轮的征管改革,其主要特征是大力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实现征管事务专业化管理。一是完善网络建设,实现税收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和高效运用;二是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实现申报纳税的快捷、简便;三是建立专业征收局,实现以市、县(区)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四是实行划片管理,实现对纳税人的属地实时监控;五是推行市、县一级稽查,实现税务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六是健全服务体系,实现税收服务的优质、高效。该局在无锡市局进行了CTAIS软件的推行工作。无锡市国税局全面应用了CTAIS软件,实行了征管信息的征、管、查各系列分级分类使用制度和适应征、管、查机构外分离的计算机运行体系,顺利实现了CTAIS软件与金税工程系统接轨,提高了计算机运行和监控能力。
山东省国税局结合本省实际,确立了“信息高度集中,机构相对集中”、“机构改革服从服务于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精简效能、属地管辖、分类管理、集中征收”的原则,积极构建以“四个体系”为主体框架的税收征管运行新机制,即:加速信息化建设步伐,形成高度集中的信息处理体系;大力推行税款征收方式改革,以大型数据库软件为依托,形成相对集中的税收核算体系;调整和规范管理机构,形成专业化的监控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行稽查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一级税务稽查体系。全省CTAIS软件于2001年7月1日全线运行。目前,全省实行银行网点报税的纳税户已达343041户;实行电话报税的纳税户已达93640户;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户达75397户;实行三种征收方式的纳税户共512078户,占全省总纳税户数的60%,三种申报纳税方式已成为该省纳税人申报纳税的主体模式。
青岛市国税局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实施“三项改革”,推行CTAIS软件,全力打造国税新形象。他们认为,作为三项改革的龙头,征管改革必须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一个制度、四个体系”为主要内容,合理配置征管资源,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形成“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全面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所谓“一个制度、四个体系”是指以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为基础的纳税户自行申报缴税制度;依托计算机网络的集中征收体系;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严肃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一级稽查体系;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税收监控体系。实行改革后,青岛市区8个基层局和5个县级局及33个农村分局的征收职能被全部剥离,建立了直属市局和5个县局的集中征收机构,全市国税系统具有征收职能的机构,由原来的47个缩减到6个,具有稽查职能的单位,由原来的46个缩减到6个,变多点执法为集中统一执法,执法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大大提高。通过实行“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电话申报、银行网络申报、上门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方便了纳税人。截止今年10月份,全市有95.2%的企业纳税人已经采用了电子申报方式,其中,93%的一般纳税人实行了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60.27%和23%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分别采用了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和电话申报,所有个体“双定”户全部实行了银行网络申报纳税。今年1-10月份企业纳税人银行代扣税款成功20481笔,成功划款3.82亿元,扣款成功率为76.2%;个体“双定”户银行扣税成功42895笔,成功划款673万元,扣税成功率95.8%。该局还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建立了纳税评估机构,依托评估软件,采取审核、分析纳税资料、与纳税人约谈举证等方式,积极开展税收专题评估,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零负申报率分别下降了15%和12%。
(三)贴近实际,因地制宜,基层建设成绩显著
我们在学习考察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体会,这就是四省一市国税局基层单位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均很好,办税流程井然有序,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浙江省国税局根据省财政直接核算到县的体制,充分发挥省局的调控功能,分级分类确定了全省基层县市国税局经费开支“最低保障线”;对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基层所需的信息化设备,由省局按照政府采购制度集中办理。江苏省国税局注重加强基层的硬件建设,从1997年以来,每年解决20个基层分局办公用房和办税服务厅建设,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山东省国税局注重加强基层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全省所有城区征收分局和50%以上的农村分局建立了征管计算机局域网,其他农村分局也实现征管微机化管理,基本满足了基层征管需要。安徽省国税局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工作重点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的要求,省局直接向县市局下达经费指标,通过市局向县市局拨付经费,并规定了人均“最低经费保障线”,确保了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基层。青岛市国税局注重加速基层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国税网络和硬件建设力度,完成和畅通了覆盖市、区、县级市及乡镇的高速广域网。
(四)以人为本,机制灵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浙江省国税局注重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素质、复合型的税收管理人才,从1997年机构分设以来的短短三年多时间内组织各类培训1070多期,参加培训达58000多人次(人均培训3次),全系统45岁以下的人员基本达到了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初级水平。省局与浙江财经学院合办大专班、本科班培养干部近1500人,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联办了有160多人参加的3个研究生班,探索出了一条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并重、学历教育与业务培训齐抓、分级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干部培训教育新路子。江苏省国税局在全系统加快组织实施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把培养100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列入“十五”发展目标;组织了税政、征管、稽查、计算机、计划财务、行政管理6个系列的全员考试考核,考试成绩与干部使用、经济待遇挂钩,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岗位专业等级制,以能定级,以级定岗,按岗计酬,极大地激发了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南京市国税局对科所长采取殿后下岗、竞争上岗办法,先后有56名考核殿后的科所长被免职,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山东省国税局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2001年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了3名正处级、7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全系统共调整交流了2173名领导干部;该局充分发挥税务学校的作用,开展高级复合型人才、学历教育、业务技能、岗前培训、知识更新等方面的培训,全方位提高在职人员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整体素质。高密市国税局推行了业务等级管理办法,根据日常考核和业务技能考试成绩,将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划分为四级,不同级别的人员享受不同的奖金、政治待遇,大大增强了税务干部的危机感,有效地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安徽省国税局严把进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进行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工作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2000年通过考试录用100名计算机技术专业人才。青岛市国税局开展了以“税收文化”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税收工作的职业理念、职业精神、职业行为和职业技能等,融入先进文化建设中,形成共同的理念精神和价值取向,为提高执法、服务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智力和精神动力。
三、“四省一市”之行给我们的启示 在浙江、江苏、山东、安徽和青岛市学习考察活动中,我们不仅亲眼目睹了“四省一市”国税工作日新月异的变化,而且切身感受了沿海发达省份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每一天的学习考察,都是一堂生动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教育课。大家深切地体会到,江西国税自己与自己比有进步,但是走出江西看江西,差距也比较明显,集中体现在:观念上相对陈旧,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创一流意识不够强;工作上总体规划、思路、目标还不够明晰,往往就事论事多,长远规划少;工作标准、要求还不高,先进性、科学性、创造性不强;经费投入比较散,保证重点不够好。通过这次考察,结合我省国税工作的实际,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江西国税发展。“四省一市”国税局走过的税收改革、发展历程,实际上是一个思想不断解放,观念不断创新的过程。对照他们的经验,审视江西国税发展的现状,差距不仅表现在数量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思想观念的落后上。而思想观念的落后又集中体现在:抢抓机遇的意识不强,营造信息化建设氛围不浓,推进“科技兴税”的措施不力。改革是一场革命,改革就是革鼎故新,要把弘扬井冈山敢闯新路的探索精神与学习“四省一市”国税局敢于摆脱传统手工操作体制的束缚、大胆探索运用计算机提高税收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勇气结合起来,全省国税系统要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习以为常、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识。要认清实现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征管新格局是今后税务工作发展的潮流,如果我们不能很好适应这一潮流,江西国税工作将会远远落后于其它省、市的发展,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将会直接影响到今后五年及更长一段时期的税收发展。
(二)从江西国税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进行“三改一推”工作。我省国税系统推进新一轮征管改革有较好的征管基础,特别是经过1997年以来的第一轮征管改革,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征管基础工作相对较好。现在关键是要敏锐地把握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大力构建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的税收征管新机制。我省总体规划是深化税收征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软件),即“三改一推”;基本原则是“积极稳妥、规范统一、因地制宜”;具体方法是抓新余、带南昌、促宜春、推全省。“三改一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分解税收执法权、上收税收执法权、规范税收执法权、制约税收执法权。围绕这个目的,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专业化原则。就是要按照征管专业化的要求,通过设置专业化的征管机构,分解税收执法权,将县区局的征收职能改为以地市局为单位的数据处理,现有县(市、区)国税局名称不变,职能主要是管理,不进行征收数据处理,同时进一步明晰稽查局的职责,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二是集约化的原则。就是要按照税收征管简便效能的要求,通过减少基层执法主体,上收税收执法权,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化原则。就是要按照征管业务规程的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尽量避免职责交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两权”监督。四是信息化的原则。就是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先进的申报方式,制约税收执法权。“三改一推”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一个制度、一个系统和三个体系,即:建立多元化申报缴税制度;建立基于CTAIS软件的征管信息系统;建立依托于计算机网络的集中征收体系,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统一执法的一级稽查体系。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国税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国税工作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税收征管改革是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无论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税收征管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还是建立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征管改革办法的实施,只有靠高素质的人才在科学设定的机构和岗位上去完成。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高素质的人才能做出高成效的事。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必须相应推进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否则,征管改革将失去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各级国税机关应树立“人才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借鉴“四省一市”国税局干部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严格把好进口、疏通出口、全面提升现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考试、考核、能级管理、培训教育、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等多样形式,引进高素质的人才,用好现有人才,激发人才活力,全面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信息化时代和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需要。
(四)坚持依法治税,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加快江西经济发展步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管理现代化的国际形势,适应加入WTO后的经济发展和国税工作需要,全省国税部门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决策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即:增强发展意识,实现国税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增强法制意识,实现依法治税与从严治队的协调发展;增强创新意识,实现科技兴税与加强管理的有机统一;增强服务意识,实现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共同推进,全面发挥税收组织收入、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