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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

2010-04-08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政治保障。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9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以“三案”工程为抓手,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676件,审执结162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4%和18.49%,结案率97.14%,其中受理诉讼案件1090件,同比上升15.96%,审结1054件,审结率96.7%;受理执行案件586件,同比上升11.62%,执结574件,执结率97.95%,执行到位率77.13%,案件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四县战略”目标,自觉落实县委的决策和部署,制定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积极参与重点工程的司法服务,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立足全县大局、服务全县大局、融入全县大局,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强化维稳职能,推进“平安××”建设。

  牢记维护稳定第一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审结抢夺、抢劫、盗窃等“两抢一盗”和故意伤害等案件107件148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依法审结经济犯罪案件22件32人,其中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维护了国家公权力的廉洁性,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6万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强化对轻微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帮教转化工作,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重新做人,全年共对31名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了处罚,对15人适用了缓刑;继续坚持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依法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36件,说服、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调解并赔偿到位32件,和解率达到88.89%,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94件,审结189件,判决22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名,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确保全县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依法公开宣判、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区矫正等多种形式,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环节上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强化调节职能,推进“和谐××”建设。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82件,审结851件,结案率96.49%。精心审理山林、土地承包、宅基地等涉农案件34件,确保了农村稳定;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83件,促进了家庭和谐;在扩内需、保增长的大背景下,及时审理好借款合同等金融类案件117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保障作用;审慎审理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20件,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调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1件,促进了劳企关系和谐;慎重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促进了民间资本的合理流动。

  (三)强化保障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和合法权益,对事实认定有误、程序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对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经做工作,行政相对人愿意和解的,启动行政协调和解程序,由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促成原告撤诉,全年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并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4件,支持了城建、规划、土管、移民、计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与行政机关共建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行政管理秩序的和谐。

  二、创新机制优化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按照司法公正高效的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优化审判监督管理,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深化调解工作机制。注重诉讼调解,实现案结事了。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在全年办结的各类案件中,以调解、和解、撤诉方式结案1057件,可调案件的调撤率为79.37%,居全市最高水平。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司法协理网络,在归州、沙镇溪、郭家坝等乡镇聘请了84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调处案件、代表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司法协理员协助化解纠纷40多起,巩固了诉调对接的组织基础。拓展诉调对接工作范围,加强与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的协调配合,注重诉讼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了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与发展。

  (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围绕化解执行难,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县检察院、公安局的协作联动,建立了由县纪委、工商、建设等19个部门组成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二是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立足法院自身,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作配合,落实诉讼保全、风险告知、当庭调解、及时履行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缓解执行压力。全年有230件案件经过做工作在审判环节得到履行,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0%。三是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了执行与立案、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执行实施与执行管理监督、执行人员与评估拍卖事务、执行机构与执行款物等分离的分权制衡制度,加强监督和制约,杜绝了执行权的滥用。通过坚持经常性执行与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突击执行等相结合,落实重大执行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等措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活动,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年执结新收案件574件,执结2008年以前的积案226件,执行标的1500余万元。

  (三)丰富外部监督机制。一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切实改进各方面工作。去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执行工作情况。二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39件,陪审率达到61.76%。三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有效地将庭审活动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四是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五是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真心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2009年,县法院通过随案发放监督卡、积极开展“法官四进”活动、主动到乡镇进村入户下访等措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法院工作。

  (四)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按照“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全位运行、及时救济”的工作思路,重构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以《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龙头,《诉讼案件流程实施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办法》等各类制度组成的全方位审判管理制度,实现审判工作监督管理全覆盖、无缝隙;强化立案巡查、庭审抽查、审限督查、重点评查、全案检查、环节监督、质量通报、质量讲评、责任追究等措施,把审判管理落到实处;将审判质效与年度考评、评先表模、干部任用等直接挂钩,增强了干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年审结的案件中,申诉率仅为0.49%,上诉率为7.87%,经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仅占0.66%,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期限比法定审限缩短37天。

  三、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2009年,县法院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完善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从接待、咨询到立案的“一站式”服务。坚持接待首问负责制、立案释明制,发放便民手册、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南10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net000余份,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构建便民诉讼网络,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全年巡回办理诉讼案件110余件次,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提升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建立完善便民速裁机制,坚持在办案环节依法提速,在办事环节提高效率,在司法服务中提升水平,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科学提速,为人民群众打造了便捷的诉讼通道。全年采用简易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581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0%,平均审理期限30天,比法定审限减少60天。

  (三)落实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年共为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和执行案件受理费6万余元,为1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在法院环节杜绝了因当事人没有钱打不起官司的情形。加强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在市县两级争取司法救助资金11.6万元,解决了13名特困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件件答复,重大信访案件落实“三定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办制度、周一院长接待日制度和申诉听证制度,扎实开展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活动。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8件次,主动约访4人,带案下访8人,上门回访10人,办理涉诉信访案件22件,所有信访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没有出现群体访和赴省进京上访。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素质

  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教育管理,着眼自身找差距,从严治院抓落实,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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