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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修志工作调研报告(1)

2010-04-05 
开展读志用志活动。读志用志是地方志工作的不断延续和深入发展,要积极探索用志新途径,拓宽用志新领域,营造读志用志的良好氛围。

  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做好第一阶段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第二阶段对照科学发展观结合工作实践的调查研究。结合**县地方志工作的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认识地方志工作,查找地方志工作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工作差距,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思路、原则、任务和工作措施,以期为全县地方志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科学的借鉴。

  一、全县第一轮修志工作回顾

  **县自1983年开展第一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以来,经过全体修志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历经26个春秋,于1997年编纂出版第一部126万字的《**县志》,并荣获1999年度云南县地方志优秀成果一等奖后,又相继出版发行了《**县地名志》和《**县普阳煤矿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志》等16部志书,从2002年起,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年鉴》。在抓好地方志书编纂的同时,志办干部职工撰写的修志理论、调研文章在先后在国家、县州方志刊物上发表46篇。2002年以来,是**县地方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时期,全县先后编纂出版了《**一中五十年》、《**县外事志》、《**县国土资源志》、《**县交通志》、《**县扶贫志》、《**县林业志》和《**县政协志》,整理出版发行了《富州县志点注及资料辑录》,完成了《边防一团团史》、《**县军事志》的初审。可以说**县地方志事业由此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2007年11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标志着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为全面推进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步伐,县委、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县志 (199l—2010)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县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行文规范》和《**县部门志和乡镇志编纂实施方案》等文件,正式启动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2007年6月举办了全县第二轮县志续修业务培训,组织志办人员参加了县、州地方志工作会议和修志业务培训会,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职责。为整体推进修志进度,促进各方的联动,县委、县政府于今年3月11日召开了有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撰稿人员参加的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推进会议。在原来的基础上对县志续修又作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针对业务方面也作了培训,汇编印发编写了《**县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指导手册》和《**县地方志通讯》等指导性资料。

  总的看,全县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工作基本上完成了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修志事业形势是好的。

  二、当前,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经过调研、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和自身查找问题,通过分析总结。当前,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领导重视不够。第一轮修志工作结束后,县志办机构几经变更,原从事志书编纂的人员有的调离工作岗位、有的退休,有的调整工作岗位,由于地方志职能部门无法履职,缺乏对地方志工作的有力宣传,加之工作成果少,造成不少乡镇、部门和领导对地方志工作职能不了解,对编修地方志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认识不统一、对编修地方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深,对开展地方志编修工作布置不组织实施,不组织落实。宣传力度不够,是造成部分领导对地方志事业的认识不够到位、重视不够的根本原因。

  第二、修志队伍不稳。地方志工作机构是清苦、辛苦、艰苦的无权无势的部门,修志人员不安心工作,直接影响到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一轮修志工作结束后,一批熟悉地方志业务的老同志相继离退休,有些年轻同志也想方设法调离,脱离修志部门,致使二轮修志出现了人员不足、青黄不接、人才断档的情况。从县志办来看,从1998到2001年县志办一度只有2人办公,2003至2004年县志办主任一直空缺,致使地方志工作出现真空和段层,从2004年至2008年县志办换了三任主任。从乡镇和部门来看,一些地方的修志机构被撤并、干部轮岗交流,造成了乡镇和部门无修志机构或修志专业人员。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以来,由于对修志工作任务量估计不足,县志办没有核定新的编制,乡镇和部门建立修志机构,安排专职的修志人员,修志人员极度缺乏;对已安排的修志人员使用得多,培训得少,素质参差不齐,尽管我办从2007年和2009年组织修志业务培训2期,培训修志业务人员200余人,但上述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第三,修志经费不足。缺乏经费和无经费保障是地方志编修工作中遇到做大的难题。经费保障虽然写进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但从中央到地方多没有建立起地方志工作财政保障体制,而地方志书的编修、出版、发行必须有一定经费保证。在第一轮修志中县志办仅有人员工资,无业务经费,致使《**县志》1990成稿,1999年才出版发行,且仅仅发行了1000册,数量少之又少,《**县地名图》和《**县地名志》也因经费延迟出版;因为没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第一轮修志编纂的26部部门志至今没有正式出版。

  第四,志书利用不高。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的社会功能,如何加强对新编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服务,是地方志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存在重编修、轻利用的倾向,读志用志活动开展不够好。究其主要原因:一是缺乏用科学发展观来全面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规律性,对读志用志活动不够重视。二是缺乏必要的条件开展对社会的服务工作。县地方志办公室用房紧张,没有建立起对外开展服务的借阅室、阅览室,在地方志网络化、数字化的建设上,因为为人员也没有专项经费无法建立。这两个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为经济社会服务。地方志开发利用是地方志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地方志存在的价值和生命。因此,作为地方志主管机构不仅要编修好地方志,而且还要加强对志书的开发利用。

  第五,管理机制不顺。《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县级地方志工作的职能、职责以及经费来源保障,但对县级以下编纂志没有明确规定,乡镇、部门编不编志、设不设机构或专职人员、经费如何保障等均未做出规定,而我县第二轮修志启动以来,至今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地方志工作规程和管理机制,众所周知,一部志书和资料的形成,是需要各乡镇、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众手成书,这种有头无尾、有身无脚的管理体制,使基层乡镇、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落实出现多头领导、相互推诿、以领导意志为主、工作推进困难等问题。同时,由于县志办属二级局单位,机构规格设置级别偏低,造成综合组织与协调、行政督促与检查的行政执行力明显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也严重影响了修志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使县志办不能很好地担负起《地方志工作条例》所赋予的职责,不能很好地开展全县修志工作。

  第六,编纂方案定不全。我县于1983年开始首轮新方志编纂工作,经过全县各级部门和广大修志工作者26多年的努力,现已出版县志、部门志等志书16部,**年鉴8卷种和地方资料性以及修志理论文章等著述,成绩是显著的。但是,由于首轮修志没有经验,没有很好地制定编纂工作规划,使全县修志工作没有得到全面彻底完成,部门编纂的志书没有得到出版,已经出版的志书装帧版式五花八门,不完全符合志书质量要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问题。二轮修志工作启动后,在已经出台的县志编纂方案和乡镇志与部门志编纂方案中,没有处理好编纂方案与篇目设计之间的关系,造成编纂方案与篇目设计严重脱离,有编纂方案无篇目设计,有无篇目设计无编纂方案,有方案无政策保障措施,编纂工作措施不配套等,严重影响了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制定的编纂方案对指导乡镇、部门的编纂作用不大、意义不深。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步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当今阶段的最新成果,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行动纲领。今后一段时期,将是全县地方史志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面对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好形势;面对第二轮修志大批出成果的攻坚阶段;面对地方志工作重点由修志向用志进行战略转移时期,地方志工作中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修志方面努力创精品佳志,在用志方面积极创新突破,在理论学术方面进行探索升华,努力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为准绳,抓好“志、鉴、报、室、用”四个方面的统筹发展,实施队伍建设、基本保障、创新成果“三位一体”发展战略,坚持六项基本原则,协调好十对关系,明确十大任务,开拓进取,稳步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的原则

  1、科学发展原则。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起长期的学习机制,不断学习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地方志的工作之中,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县修志工作者的头脑,使全县的修志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得到健康发展。这是地方志志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发展方向,也是指导地方志志事业改革发展根本原则。坚持好这个原则,才能真正使地方志事业做到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依法修志原则。《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史志事业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也为史志事业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让全社会都了解地方志,支持地方志的工作,营造方志工作法制化的社会氛围,做到依法修志,以提高修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遵循规律原则。地方志书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文献,必须遵循和把握自然、人类社会及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等规律,掌握好修志工作的内在规律和程序,客观真实,实事求是记述历史,辑录资料。

  4、质量第一原则。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在,质量关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根本。要严格按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标准,抓好志书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的落实,做到可信、可读、可用,使之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有机统一。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只有确保质量,才能真正体现史志工作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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