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帮助返乡回流农民工的对策建议
一是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多数返乡民工都准备今后继续外出务工,但往哪里去和从事什么工作都心里没数,希望获得就业引导,避免盲目流动。各级党政和劳动部门应积极寻求就业信息,加强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加强与本地相关用人单位的联系,提供大量的就业信息。既可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等现代通讯传媒,也可在乡镇、村社举办一些小型的“乡场招聘会”,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到就业信息。
二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农民工返乡回流后,43.8%农民工表示将继续寻找机会外出务工,但苦于没有一技之长,渴望在当地学习掌握一两门专业技术,劳动保障部门及各级工会应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就近开展一些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如钢筋工、焊工、电工、家政服务、种养殖技术等。通过政府部门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实现“一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就业技能水平。
三是广泛开展创业指导。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对有一定资金实力、又具有创业意愿的返乡民工,在肉牛、生猪、蛋鸡、蚕桑、竹木、苗圃、土地规模流转等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和饮食、服装、娱乐、日常用品连锁超市等私营个体工商项目上加强政策引导。帮助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并在资金协调、土地流转、技术服务、政策倾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四是加大帮扶力度。部分农民工由于举家外出务工多年,家中田地荒芜,房屋破烂,返乡后无法居住、没有口粮,希望获得政府的帮扶救助。各级党政应更加重视和切实关心返乡农民工工资兑现、子女人学、大病就医等实际问题,为生活较为困难的返乡民工送大米、送棉被、送衣物,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同时,也希望乡镇和村、社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土地规模经营等政策时,稳定农村土地政策,保障返乡农民工的生产资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