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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2)

2010-03-23 
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科教文卫委加强“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与评议,并结合**实际与海西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短缺需求,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实施办法”等相应法规,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海西,加快发展。
 (三)高职院校自身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我们调研涉及的高职院校,虽然还不够普遍,但各种类别院校选择还是注意到了,因此,具有代表性。我们发现外部环境条件制约因素,固然是主要的,但院校自身发展不平衡,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这是不容忽视的,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转变教育思想理念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服务“海西”,明确目标作用,准确定位不足;正确处理好外延扩展与内涵建设,摆正规模、质量、效益关系缺乏力度,有的甚至盲目圈地扩展基建,靠银行贷款负债经营;新办院校班子建设滞后,决策能力,团结协作精神不足;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素质和专业适应能力教育不够,学校教育管理不强;教师培养乏力,双师型欠缺,未形成专兼职实力队伍;有的专业设置不能量力而行,存在文、理科倒挂,工科成本高无力设置的现象,“万金油”专业,教材难以规范,社会就业难;校内实验、教学设施差,技能操作难以实施,校企关系松散,实习效果欠佳,严重影响职业教育本质与毕业生就业;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疏于规范管理;少数院校出现官场化、企业化趋向,作风浮躁,甚至弄虚作假,治学不严。凡此种种现象,我们认为院校主管单位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教育行政部门督导不足。

  (四)民办高职院校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民办高职院校已占22所,是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调研中普遍反映,民办院校不同程度存在下列问题与困难:

  公平待遇问题反映普遍:在政治、双重主管、税费、供地、融资、经费补助、教职人员待遇、保障等方面要求与公办院校相对公平的待遇;如何正确理顺举办者(投资者)与学校产权、管理者的利益关系及经费使用、分配原则有的尚不落实;民办院校树立正确办学理念,明确公益性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个别尚不明确;慎重处理好外延发展与内涵建设,正确处理规模、质量、效益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强化优势特色加强内涵与师资、教管队伍建设,培植品牌专业,提高就业率和社会公认度,有待强化;教师权益保障及寻求合理的职称评定新办法,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亟待努力;个别民办院校尚存在短期行为,追逐营利,盲目圈地建设而又实力不足的不良倾向,必须高度重视引导督促纠正。

  三、对策与建议

  我国职教先驱黄炎培先生八十多年前就倡导并践行了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宗旨,“脑手并用,双手万能”是职教本质要求和培养途径等,至今乃不失其指导,仿效之意义。

  世界公认制造业品牌“德国制造”,实是得益于德国至今还是世界“职业教育帝国”。朱鎔基总理在位时,曾研究过世界职业教育四大模式,并崇尚于德国双轨制工学模式。我国有识之士,前仆后继,一直在探索着职业教育强国之路。2005年,在国务院《决定》中明确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同时中央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这充分说明,中央对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选择和定位、决心。最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等原则要求又写入胡总书记的十七大报告。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既指明了方向,又制定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的责任、任务,就是全面理解、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结合**实际,尽快把**自己的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事办实办好,做强做大,服务“海西”,促进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鉴于调研情况及上述认识,我们谨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尽快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五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动员、部署今后五年职教发展规划,并制定出台具有“海西”特色的具体化“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针对性地引导、协调、统筹解决一些带普遍性、紧迫性的职教问题。

  (二)建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根据中央和十七大精神,研究制定“职教宣传大纲”及方案,大造媒体舆论,引导正确导向。安排省电视台、省教育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及主要报纸刊物,增设专栏、节目,大力宣传中央决策与我省职教发展经验典型,使社会、学校、企业、家长形成共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选择就学、就业志向,促进教育公平,社会稳定,人人关注民生和就业。

  (三)建议省政府强化省、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高等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议事计划”和“议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建议“联席会议”原由教育厅局主持改为由省、市分管的省、市长担任,提升“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力,增强职教“联席会议”的地位作用,为我省高、中级职业教育发展,多办实事好事。

  (四)建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力量,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真正体现“三教统筹”,突出“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围绕 “海西职业教育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当好参谋,用好职权,公开政务,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对高等职教院校的服务意识与督导力度。

  (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科教文卫委加强“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与评议,并结合**实际与海西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短缺需求,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实施办法”等相应法规,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海西,加快发展。

  (六)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中华职教社,高、中等职教研究会和院校职教研究所中专家、学者的优势,关注民生与就业,关注“海西职教事业”, 开展参政议政,出谋献策活动。加强政协对职业教育的民主监督,共同推动**职教事业健康发展,为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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