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外宣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九部门12月8日关于进一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省工商局关于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不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广〔2009〕62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不良广告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要依法关闭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网站;依法查处一批为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提供代收费的企业;有效切断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利益链条;建立健全防范和查处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部署开展整治工作。组长由陈清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工商所、检查大队、商标广告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局商标广告股,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整治重点内容
这次专项行动要把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手机网站、音视频网站、交友网站、搜索引擎网站发布的低俗不良广告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重点整治互联网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
1.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在网上发布治疗性病广告及信息的;
2.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擅自篡改其内容发布治疗性病广告的;
3.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在网上发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4.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网上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
5.重点整治电视、广播等荧屏声频不良广告;
6.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不良文化广告。
四、整治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20日起--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各所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和省工商局党组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区工商局的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责任到片(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2.清理查处阶段(1月1日--4月30日)。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广告。依法加强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保健食品、涉性网络广告的监测和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查处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广告、链接等推介服务的单位和企业,严厉查处电视、广播、报刊等荧屏声频不良文化广告,严厉查处校园周边不良文化广告,全面净化广告市场。
3.检查督促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不良广告工作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制度,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保持对虚假违法、不良广告的高压态势,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净化网络广告市场。
五、整治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是中央九部门联合开展的一项重要整治行动,是中央的重要决策,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全体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广告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