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重点群体法制教育,努力降低违法犯罪率。以农村闲散青少年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镇各村社会闲散青少年状况专项调查活动,针对排查出的边缘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采取镇、村、家庭联合开展教育的方法,加强感化和引导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研究探索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办法和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监外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实行各村治保会负责日常教育和转化工作、镇综治办、派出所实施监督的方式,加强沟通努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七、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共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在校生,由学校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派出所、司法所同志与他们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活动。
八、制定治安防范方案,加强基层工作考核和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修订考评、奖惩等制度,针对各村治安状况、群防群治力量和发案情况、调解的成效等制定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综治规章制度,严格签订《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加强《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综治工作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综治工作相关文字、数据资料的整理、保存。适应新形势,不断调整更新档案内容,保持基层综治工作的规范化和连续性。
九、协助镇党委做好信访工作,对出现的信访案件和自身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妥善处理。为了加强工作效率,对于紧急和重大信访事件实行简化程序,以防止矛盾激化。加强对信访相关规定的宣传,避免群众出现无序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采取印发明白纸、发放法律、法规提示和法律宣讲等方式,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
十、打击、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门徒会”等邪教组织。严厉打击“法轮功”在我镇的串联活动,重点人设专人监督,继续保持强有力的工作态势,高压严打。积极发挥村内治保会和护村队作用加强辖区内巡逻,遏止张贴、悬挂、散发、喷涂“法轮功”宣传品和其他反动宣传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防范监控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实现“三个零”指标。
2010年镇综治办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我镇新城建设,积极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镇区内各村、各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类常项工作,依法治镇,有效维护全镇稳定局面,为**镇的各项事业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