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2年相比,2005年该乡财政支出并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加趋势,账面支出28.66万元,外欠达13万元,比2002年支出增长3.7万元。究其原因,我们从乡镇政府应需经费分析:①车经费:一个乡镇按一部车计算,购车费县上不补,年核6000元经费,而这部车年燃油15000元,修理5000元,司机工资(临时)6000元,各种税费4000元,这部车年需3万元。②办公经费:电话费年需4000元,水电费年需12000元,取暖费年需40000元,办公用品年需8000元,总共年需6.4万元。③会议招待费:乡镇每年召开“三干会”、“人代会”、“培训会”等会议,文件材料需8000元,接待费全部在机关食堂27000元,年共需3.5万元。④重大活动费:“计划生育百日大会战”需8万元、“植树造林”需3万元、“基金会清欠”需2万元,其它主要活动需2万元,年总需15万元。⑤报纸费:党报党刊和人大机关、纪检委、组织部等机关刊物的报纸征订款高达1.9万元。⑥差旅费年需2万元。上述6项都是一个小乡镇的运转必须开支的经费就达32万元。该镇可支配财力仅有25.8万元,所以收支无法平衡、欠债现象屡屡发生,所以乡镇政府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困难重重。而实际上外面欠债或个人举债都无法反映在账面上,造成财务报表不实或隐形债务及隐形财政赤字。税费改革前,乡级债务调查数字显示:全县乡(镇)外债5309万元,平均每个乡镇400多万元,农民人均163元,税费改革后,乡镇没有资金化解债务,不同程度上都增加了债务。
另外部分乡镇干部角色转换困难。农村税改后,乡镇干部从70%时间用于“征粮征款”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了,可乡镇干部干了一辈子乡镇工作都不知道怎么干了?这也是摆在乡镇政府面前如何转变职能的一大课题。
(三)取消农业税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与乡镇的影响一样,同样,取消农业税后对农村的影响也非常深远,广大百姓拍手称快,但与之而来的几个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有:
1、村级组织经费不足,号召力下降。近几年,实行了“村民自治”,但国家又有各项政策的限制,村级组织办事难,运转难,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另一方面,税费改革后,国家财政拨给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太少,村组两级干部的指数,还没有大幅下降,村组干部工资和正常运转支出没有有效解决,又坚决杜绝向农民统筹集资,而农村工作离开了村级组织就不能正常开展,而村组干部长期得不到合理报酬,工作又难以开展,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也不会白干活。税费改革后,一个村转移支付3个村主干工资,村民组长完成了“出力不讨好”的苦差事,这一大批“准村干部”处于欲退不能,留又不情愿的尴尬境地。
2、农村公益事业无人料理,险于瘫痪。取消农业税和禁止向农民摊派,意味着乡村组织几乎失去了经济基础。农村“一事一议”很难实行,2005年全县“一事一议”审批仅4家。村级组织换届频繁,历届村干部为村集体公共事业而自己身负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更多村干部不干事,还清闲自在,不背贷款,干事就个人背贷款的现象,对村干部思想都是一种动摇。有的村干部逢年过节都不敢在自己家中,上门要债的人太多,这样伤害了村干部办实事的积极性,导致公共事业的瘫痪。
3、乡村干部债务缠身,处境艰难。以某村为例:2002年村级“三提”共收3.9万元,人均30.6元,村组织财务除办公经费、报刊费、招待费开支后,还有一部分资金用于建学校、修道路、打深井等公共事业,既使有债务,还有希望以后逐年还清,村级组织可以为农民逐年办几件实事,该村建学校花27万元,修路花46万元,打一眼深井及配套6万元,用了三年时间,村干部通过上级补助,村民摊派,外面捐款等多种方式,2002年仍有14万元的外债。2003年税费改革后,不能向农民摊派收费了,当年村级管理费转移支付1.8万元,在乡政府会计核算中心账面上,扣除14份报纸2862元,和三个村干部工资2080元(每人每月仅领到不足58元)外,其余资金乡政府直接扣除计划生育宣传费用及植树造林苗木款,村级组织仅剩千元办公用费,就是正常运转也难以维持,14万元的外债就更谈不上解决了。
然而,2005年的村通公路和巷道硬化工程,除去上级补助,村民集资外,都有外欠。某村修了4公里水泥路花费80万元,村支书几经周折还有22万元的工程工资欠款,这些村干部都是为村民办实事的好干部,村级集体是个“空壳子”,无村办企业,无土地承包,怎么办?这也是农村干部的一大难题。据统计,2002年全县342个行政村共负债5344万元,取消农业税后,村委没有收入来源,原来的债务没有能力偿还,要办公共事业就还可能加重债务。
总而言之,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干部职数减少,降低了费用是好事,但“一事一议”的难以开展,公益事业的发展,是“新农村”建设主要功底,否则影响了小康社会进程,也最终导致农民不满。仅靠转移支付资金,被乡政府用于“硬性开支”外,村级组织成了“无米之灶”,再加上各项工作,包括计划生育、村路硬化、人畜吃水,植树造林,学生上学等难题就无法破解,农民负担并没有减轻,公共事业得不到开展,出现了“两头堵”的怪现象。
三、解决办法及建议
(一)精减乡村机构人员,明确职能化分
针对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和村组干部不再陷于收缴税赋工作,那么乡镇和村组不再需要那么多工作人员。建议乡镇政府只保留党委、人大、政府三个组织,留三个正职或副职也可交叉任职,再有几个办事人员就可以了。人员减少了,经费开支就少了,在转移支付资金不变的情况下,乡镇政府运转经费就可能满足。村级组织可根据《村民组织法》只留1—3名干部负责该村事务,不再设立副职和组长,那么村级管理费在足额到位的情况下,尚可运转。同时,要把乡村两级政权或组织的职责给予明确,什么事该干,要干就实干,什么不是管理范畴就不问,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开展自己职能范围内的工作。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了乡村政权组织经费
在明确职责的前提下,对乡村政权组织的经费在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例如:转移支付给乡镇植树造林5万元,乡镇农村在有限的资金范围内把资金发挥到最大程度,也就是只搞5万元的工程,不能因搞政绩工程扩大规模,搞农民摊派来增加农民负担。再如,转移支付给某乡镇7万元公用经费,而该乡镇在支出正常的办公费、差旅费、汽车燃油费等经费当不能保障下还缺5万元的资金,上级应追加转移支付资金5万元弥补经费不足,否则,乡镇政府就得举债或搞其它违纪行为,这也是堵塞漏洞的一项举措。农村转移支付资金,要进行改革,例如某村2005年收村级管理费1.2万元,支出报纸款3898元,(原因,报纸是强行征订的,上级向下级一级一级压任务,分到该乡按100口人一份《运城日报》,300口人一份《山西日报》,400口人一份《人民日报》,400口人一份《求是》、一份《先锋队》,还有一村两份《人大代表报》、两份《纪检监察报》等。而该村896口人,订9份《运城日报》(单价168元)1512元,3份《山西日报》(单价268元)804元,2份《人民日报》(单价298元)596元,其它报刊杂志986元,一年征订费3898元)。村主干工资2400元(书记、村长、会计人均800元),搞计划生育宣传费用5400元,以上三项全部在乡政府扣除,最终村级管理费用仅有898元,有的村甚至分文未得,也有的村正常的办公经费都没有,也有的村连买一支钢笔的经费都没有。建议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征订报纸只征订1—3份《运城日报》,最多支出504元,加大村干部工资,3个干部每人每月加200元,也就全年7200元,那么村干部拿了工资就应负起职责,全身心投入村工作,转移支付资金仍按1.2万元不增的前提下还有4296元,用于正常办公开支。如果上级临时安排修路、党建、计生等工作,经费就由上级追加,在没有上级资金和不向农民摊派的前提下,不搞该工程或工作。比如: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要创建党员活动室,开展学习就得有资金,这部分资金就应该由上级转移支付解决,不应由村民自己负担。
(三)乡镇政府职能要向服务型转变
现在,农业税取消了,政府人员裁减了,但基层政府的职能不能被取消,乡村组织还可以在种植结构、农技培训、农民增收和提高农民素质上进行“内涵挖掘”,提升农民的精神生活,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为农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免征农业税后,基层政府不再担当收税的职能,县乡两级政府空闲出大量精力,正好可以腾出手来着力促进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乡镇干部多年来一直扮演着“收税者”的角色,这样的变革无疑会对广大乡镇干部的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等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由于各项配套改革的逐步到位,治安有公安部门,计划生育有计生部门,不少公共事业都不再需要乡镇干部,因此,帮助乡镇干部搞好工作定位,应当引起当前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以上调查内容,数字反映真实,分析并不到位,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